彩礼钱和嫁妆有什么区别
彩礼与陪嫁的区别如下:
彩礼就是男方在婚约方面和女方初步达成一致后,赠送给女方的聘金和聘礼,统称为彩礼。给彩礼的意义是为了感谢女方父母对其的养育之恩。
嫁妆又称陪嫁,是指新娘带给婆家的钱财和物品的总和,这是由女方娘家支付的,但嫁妆究竟是送给婚后的婆家还是专为婚后的女儿准备的却因情况的不同而异。
为什么在福建,闽南嫁妆都比彩礼多?
现在大家经常在新闻上看到福建闽南一代天价彩礼,然后女方又给了天价的陪嫁,但是那真的都只是个别现象而已。不排除的确有些隐形富豪,双方都是有钱人才,门当户对,所以结婚的时候走的彩礼和陪嫁都很高。
但是,其实对大部分的家庭来说,都还是很普通的。在闽南一代,几万的彩礼也还是存在的。有些地方讲究一个吉利数字,比如说以“3”结尾,3万3,好一点的人家就13万3,如果再好一些就33万3。
但其实这都只是一个数字而已,等到真正谈婚论嫁的时候,还是以双方家庭的实际经济状况来看的。如果男方家庭比较普通,那么究竟给多少彩礼大家也不得而知,毕竟现在都是给一张银行卡,谁也不知道卡上究竟有多少毛爷爷。
大家看到闽南一代出嫁的时候,身上都会挂很多的金首饰,有时甚至感觉身上都要挂不下了。这是闽南一代的习俗,在出嫁的时候需要挂上金首饰。但是这些首饰也来自好几个部分,一部分是用南方的彩礼买的,一部是女方的陪嫁,还有一部分是亲戚朋友的见面礼。
如果男方的家境比较殷实,那么花个小几十万买金首饰,这种情况也是会存在的。还有一种情况是,其实家境比较普通,但是在结婚这天大家都希望好看一些,所以就会打肿脸充胖子,像自己的亲戚朋友借一些金首饰挂上。
等到婚礼结束之后就还给人家。毕竟,谁也不知道这首饰是否真的都是你自己买的,大家不过都是看一个热闹而已。所以,大家看到闽南一代的这个现象,其实大部分都是个例罢了。
彩礼和嫁妆的区别?
1.彩礼和嫁妆的共同点:性质上均属赠与,受赠人都是女方。
彩礼是男方赠送给女方的财物,陪嫁是女方父母赠送给女方的财物。二者最终的所有人为女方,且均是以赠与的形式获得。
2.彩礼和嫁妆区别:赠与人不同,条件不同。
首先,彩礼的赠与人是男方或男方父母,嫁妆的赠与人是女方的父母,二者实施赠与的主体不同;其次,彩礼是跟结婚相挂钩,是以男方与女方共同生活为条件,而陪嫁,因为是女方父母给予自己女儿的财物,所以一般不掺杂任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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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彩礼属于女方“附条件”的个人财产,嫁妆属于女方完全的个人财产。
从上述对于彩礼和嫁妆的性质分析可知,因为嫁妆是女方父亲对于女方自己的赠与,所以嫁妆的权益全部归女方所有,系女方的个人财产,不论结婚、离婚,嫁妆均认定为女方一方的个人财产,与男方无关。而彩礼,是男方家庭给女方的,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所以虽然性质上仍然为女方财产,但是如果结婚条件未达成,或者符合法律规定中关于返还彩礼的情形,男方有权要求女方全部或部分返还。
4.男方可以向女方要彩礼和嫁妆的几种情形。
(1)在《婚姻法解释二》规定的三种情形下,彩礼可要求返还:
a.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b.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c.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简单来说,彩礼的赠与和获得以双方结婚为条件,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由于婚姻关系没有真实的实现,彩礼的赠与未满足法律意义上的条件,所以男方有权要求女方将彩礼返还。
(2)在财产混同的情况下,彩礼和嫁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婚后,如果女方将嫁妆、彩礼与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混同使用,例如将工资经营等收入、日常费用支出与彩礼、嫁妆共用一个帐户,以致于无法明确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彩礼嫁妆,此时对于彩礼和嫁妆就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男方在离婚时可比照一半进行主张。
5.闪婚有风险,彩礼需谨慎。
案例中的老张,虽然与小曹是闪婚闪离,但二人也确实实际共同生活了半年多的时间,故在法律上老张不满足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法院的裁判无可厚非。而从实际情况而言,仅仅结婚6个月就离婚,媳妇没了,自己的10万元也没了,老张心中的郁闷自然是可以理解。老张的错其实在于自己的冲动,在于自己在还没有充分了解女方的情况下就草草率率地选择结婚。婚姻的基石是爱,爱的前提是双方的深入了解,往往一见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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