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女子去办理离婚,意外发现自己竟然有两个丈夫,这是怎么回事呢?
湖北武汉的宋女士身上发生了一件怪事,自己本来是跟丈夫要去办理离婚手续,没想到却被工作人员告知自己还有一个台湾老公,真是吓坏她了!
武汉一女子去办理离婚,意外发现自己竟然有两个丈夫
宋女士表示,她2005年10月和丈夫在新洲区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后来因为种种原因,与丈夫感情破裂,准备办理离婚手续,于是来到了武汉市新洲区婚姻登记处。可来到婚姻登记处时,工作人员的话让她大吃一惊!工作人员说她名下还有一段婚姻,是2004年的时候,宋女士与台湾籍的一名男子在武汉市办理了婚姻登记。
宋女士听完后彻底懵了,自己在2004年时明明没有与一位台湾男子结婚,怎么会突然多出来一个老公呢?并且当时她再婚时工作人员也没有告诉她,她的婚姻状况存在异常。
后来经过查询发现,宋女士多出来的这位台湾老公的妻子与她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都是一样的,只是老公的名字不同。宋女士说,因为名下同时存在两段合法有效的婚姻登记,不但导致她现在办不了离婚手续,还涉嫌“重婚”。
民政局对这件事的回应
工作人员表示,经过查询,宋女士名下确实有两段合法有效的婚姻登记记录,一个是2005年10月她和丈夫在新洲区办理的婚姻登记,一个是2004年在武汉市婚姻登记处办理的涉外婚姻登记。
武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当时婚姻登记的承诺制,宋女士写了单身未婚承诺,就办理了结婚证。由于两条婚姻登记上的个人信息重叠,而那名台湾籍的男子又联系不上。武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说,当时对方登记时的指纹留的不全,导致指纹比对不上,无法判明。
因为年代久远,再加上系统更新,指纹对比成为了一项难题。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无法证明2004年办理涉台婚姻登记时的女子跟宋女士到底是不是同一个人,在指纹比对不上的情况下,鉴定机构提出了一个方案,宋女士提供自己2004年的笔迹签名,再进行比对,通过鉴定来进行排除。
目前民政局还在继续协调其它证明路径,也希望宋女士能够提供证明材料。一旦确认不是同一个人,法院就可以做出撤销错误婚姻登记的判决。
结语
这事情实在是荒唐,突然之间就多出来一个老公,还互不认识,这很难让人接受。不仅对女生的声誉有影响,也会被人误会为重婚罪,希望宋女士的bug能够尽快修复吧!
武汉新洲结婚的风俗,望大家指导一二
在新洲当然按新洲的风俗,回你们家就按你们家的风俗。
礼钱,让老婆和她父母商量一下,以你们不为难、岳父母也满意为原则,再在决定的数字上多加一点,岳父母就眉开眼笑了!
亲戚家送礼,这是当然要的,不过不是所有的亲戚。以后要来往的亲戚,要接你们去吃饭,吃的时候带礼物去就行了(当然这是可以得回来的)
我是这土生土长的,没听说过这样的要求!
不来往?可笑,连父母都不来往吗?
你先问问她家有多少亲戚,再看看你手上有多少预算?
情比金坚吧!大过年的,万事好商量!
跟你说清楚,你再去跟你未婚妻商量吧!
一般在我们这里,要结婚前,男方按女方家的亲戚数量,一家买两斤肉,一袋喜饼(现在用旺旺饼干代替)送到女方家里,女方家里再用这些逐一去自己亲戚家报喜请喝酒,这是送亲戚家里。另外送给岳父母家的就要多些。现在主要是送钱。但基本上都是按这个价格算出来的。
武汉市新洲区结婚时需要带些什么证件,
幸福温馨提示---
请您参考【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武汉新洲乡下男方办酒新娘子要跪拜男方父母外还要跪拜男方的亲戚吗?
乡村办酒席都要跪拜男方父母和女方父母,感谢他们的养育之恩,跪拜男方的亲戚就没有必要,只是请来的所有亲戚们好好吃一顿喜宴就可以了,有的亲娘舅或者亲叔叔行个礼也就算礼到了!
武汉结婚证办理流程 各区民政局地址及电话
武汉结婚证办理流程
1、结婚登记条件
① 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② 结婚年龄: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
③ 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④ 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2、结婚登记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①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②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③ 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5*3.8cm)双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④ 提交由指定医疗保健单位出具认可的、可以结婚的《婚前体检证书》登记前必须到正规医院进行一次婚前体检,接受医生的婚前指导。这是迈向优生的第一步,也是给自己一次全面系统的健康检查,有益无害。
3、结婚登记的程序
①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② 双方当事人用黑墨水钢笔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③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武汉各区民政局地址及电话
江岸区
地址:江岸区绿缘路28号1楼
027-82414472
江汉区
地址:江汉区发展大道234号(江汉交通大队旁)C区3楼
027-83952798
硚口区
地址:硚口区工农路6号老年公寓2楼
027-83792740
汉阳区
地址:汉阳区墨水湖北路105号附属楼1楼
027-84635473
武昌区
地址:武昌区凤凰大厦西楼2楼
027-88938919
青山区
地址:青山区友谊大道112街南侧青山区民政局3楼
027-68865250
洪山区
地址:洪山区珞狮路318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
027-87678568
东西湖区
地址:东西湖区二雅路海景大厦政务中心2楼
027-83081079
汉南区
地址:汉南区薇湖西路400号汉南区民政局1楼
027-84758055
蔡甸区
地址:蔡甸区蔡甸大街981号蔡甸区民政局2楼
027-69844765
江夏区
地址:江夏区纸坊街文化路江夏区民政局1楼
027-81819015
黄陂区
地址:黄陂区百秀街183号民政局大楼3楼
027-61004200
新洲区
地址:新洲区邾城街齐安大道326号社区服务大楼4楼
027-86925551
武汉开发区
地址:武汉市经济开发区珠山湖大道振华路47号
027-84896561
东湖风景区
地址:东湖风景区中北路东路25栋1楼
027-86773376
东湖开发区
地址: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高新大道与光谷四路交叉处)
027-67880551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