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结婚一个月还不到,女方要离婚彩礼能要回来吗
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属于婚姻事实已经达成,法律不正常退还彩礼钱。
婚姻法解释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谈恋爱同居,然后又分手了,彩礼钱是否该退还
两个人谈恋爱同居了,然后又分手了,彩礼钱可以要求退还。结婚一个月前,如果双方分手了,而这个婚前的确是以彩礼的目的赠送的,那么肯定是可以要求退还的。因为我国的要求是如果收了彩礼,但最终双方没有登记结婚,那么这个财产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一、结婚前一个月分手彩礼可以退吗?
可以退。彩礼在给付时应当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一旦婚约解除或者根本就没有结婚登记,接受彩礼一方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彩礼。
1、彩礼应当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
2、婚约解除后,接受彩礼的一方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对于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而赠与的彩礼是附条件的赠与行为,一旦条件不成就,即当事人双方没有结婚,赠与方有权以不当得利请求受赠人返还彩礼。至于在婚约解除后,彩礼的返还范围,与借婚姻索取财物相似。
二、不返还彩礼怎么处理?
除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三种情况外,离婚时女方婚前收受男方的彩礼不再返还,而相对应的是,女方的嫁妆却作为其个人财产全部返还。
由于现在农村与城市的习惯迥然不同,农村的彩礼数额一路攀升,现在已涨到2万多元,尽管在多数家户不堪重负,但碍于习惯的压力,也只好咬紧牙关坚持把彩礼给足,这些彩礼不少是全家的收入或从四处从亲友到借的,再加上盖房、招待亲友的费用,不少家庭已为结婚而债台高筑,这些彩礼也多数用于女方购置嫁妆,一旦女方提出离婚又返还彩礼的话,男方深有“人财两空”之感,对返还女方彩礼的抵触情绪很大,大致采取以下方法在彩礼上打主意,意在减少自己的损失:
一是男起诉后看到返还彩礼无望或女方答应返还的数额较少,就主动撤诉继续使用女方的嫁妆,有的是非正常使用,在继续使用中逐步得到彩礼的价值;
二是在审理中将女方的嫁妆藏起来,或称女方已经取走了,要求女方举证证实嫁妆在男方处,有的甚至毁损嫁妆,无形中增加了审理和调解的难度;
三是即使判决嫁妆返还后,进入执行阶段后就把嫁妆隐藏到亲友处,谎称嫁妆丢了、被盗或根本就没有,执行人员采取搜查等措施成效也不大,加大了执行的难度,这样都不同程度地激化了双方当事人原有的矛盾,审判和执行人员对嫁妆的返还问题深感头疼。
彩礼他虽然是一种赠与,但是是有附条件的赠与,如果双方最终没有登记结婚,那么这个彩礼当然是可以拿回来的,但是要注意,不是什么赠予都可以叫做彩礼,有一些他只是男女正常交往之间的正常支出,那个是不能够以彩礼要回来的。在交往中不是所有的都可以要回,但大的支出彩礼是可以要回的。
领证一个月离婚需要退彩礼吗
一、结婚一个月要离婚需要退彩礼吗?
结婚一个月要离婚并不可以退还彩礼,目前,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之所以要作出如此规定,是因为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给付彩礼的情况还较为普遍,如果对彩礼问题完全不管,可能会使一些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二、返还彩礼的金额如何确定?
1、提出解除人身关系。根据民法上公序良俗原则,提出解除人身关系的一方一般来说应该负有道德上的瑕疵,故如南方提出解除婚约,裁判就应适当减少返还数额,如女方提出,则应多予支持返还;
2、双方结婚时间的长短。一般来说,结婚时间较长,男女双方受婚姻及家庭约束也越大。双方如果结婚的时间较长,则返还的彩礼数额应酌情较低,反之,则应多于返还;
3、有无生育子女。一般来说,如果生育子女,则减少返还;没有生育子女,则增加返还;
4、财产使用情况。这里着重说明财产使用情况。就笔者审判实践而言,彩礼返还纠纷案件中,女方大多以彩礼已经在双方共同生活中使用作为辩解理由而拒绝返还。此种辩解意见也不无道理,如男女双方确实共同生活中支出了彩礼费用,则应适当减少返还数额,但司法实践中,持有彩礼的一方举证能力的要求太高,一般无法举证用于家庭支出。在这点上是否应减低彩礼持有人的举证责任是另外值得探讨的问题;
5、双方经济状况及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经济稍微困难的一方应得到适当照顾,经济较为优越一方应酌情让步。
彩礼在法律上是没有规定的,只能按照民间的风俗习惯来进行认定,另外彩礼的具体数额大小也是由双方协商认定的,在达成一致意见后就可以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如果不符合上述法律中规定的三种情况的,是不可以退还彩礼的。
结婚一个月提出离婚彩礼钱要退吗
首先,婚姻应该是以爱情感情为基础,尽量杜绝遗风漏俗中的彩礼和嫁妆。在一些地区结婚的时候,即使有给彩礼和给嫁妆的风俗也尽量以仪式感为主,不要过分的强调金钱的数量。
如果真的出现结婚后一个月左右提出离婚,这个时候是否要退还彩礼钱或者嫁妆就要看双方协商的结果了。离婚一般是不需要返还彩礼的,但有以下情形的离婚是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第一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共同生活的。
第二双方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生活困难的,虽然符合返还彩礼的情况,但并不意味着彩礼会如数全部返回。法院在判决。决定返还数额时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有无生育子女财产的使用情况以及双方经济状况彩礼数额的大小过错?大小等情况酌情确定返还的比例。
在实际情况中由于彩礼给付与收受的实际主体很可能并不是男女双方,而是双方各自的家庭。父母或者是其他的近亲属所以在返还彩礼的起诉之中,如何诉讼当事人除了男女双方之外,彩礼的实际给付人收受人是否也应当列为诉讼当事人呢?通常认为由于离婚案件涉及男女双方及双方的人身权利。涉及当事人的隐私,所以在离婚案中一般不存在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而且彩礼的给付实际也是男女双方为利益对象,或者代表因此应当区别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
结婚一个月离婚男方的彩礼该退吗
一、结婚一个月离婚男方的彩礼该退吗?
这种情况如果男方要求退回彩礼的话法院有可能会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我国现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离婚法定条件。
因此,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根据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依据来判决离婚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协议离婚的条件
第一,夫妻双方对离婚须达成合意,也就是夫妻双方均明确表示自愿同意离婚;
第二,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也就是夫妻双方就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多少钱的抚养费以及相关探视的问题,已达成一致。当然,如果没有孩子,第二点就可以省略了;
第三,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理已达成一致。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于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以及如何分割不能协议一致,民政局也无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还是要去法院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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