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探亲休假特殊规定:
▼分不清楚的看过来
▼军官的基本规定
全年至少有20天哦!
▼高海拔地区有优待
最多可达90天!
▼探望父母的假期
常回家看看吧。
▼两地分居的假期
金凤玉露常相逢。
▼如果家人都不在身边……
统一45天。
▼关于士官的规定
最少也是20天哦!
小编的话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原四总部2015年颁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作指导和管理秩序若干规定》要求,未婚下士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调整为任期内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日。
▼附加福利
向核潜艇官兵致敬!
▼晚婚有奖励
好饭不怕晚……
▼老公责任重
这15天的任务不亚于上班哈!
▼路途是另算哦,离家越远假越多。
关于补发未休假补助的问题
问:单位15年因各项大项工作,导致单位大部分干部没修完假,16年初又没有发放未休假补偿。现在17年初能不能补发15年的未休假补助呢?
答:此补偿政策来源是《规范完善军队人员有关福利待遇的若干规定》政干(三总部[2015]123号)。其中规定:“确因工作需要导致未休假探亲或者未休满假的,应当按照规定发放未休假探亲经济补偿”。同时规定“各级应当建立休假探亲计划报备和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定期检查通报落实情况。无特殊情况,休假探亲落实率达不到90%的单位,应当向上级书面说明情况,确有问题的应当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所以,这个补偿的发放,在于你单位。如果你单位党委向“上级书面说明情况”,并获认可。或者单位在这方面“确有问题”,单位领导能够接受被上级“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单位党委研究做出这方面的开支计划,并能经得起审计检查。就可以发放和补发。
军改期间!修改现役军人休假的17条的建议!
第一类 西藏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地区
在西藏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地区的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休假为基本假、特殊岗位假、特殊地区假相累加的方式。
(一)基本假
1、服现役不满25年或者服现役和参加工作不满25年的,每年休假70天;
2、服现役满25年以上或者服现役和参加工作满25年以上的,每年休假80天。
(二)特殊岗位假
3、在常规动力舰艇上工作和从事飞行工作的,增加10天;
4、在战斗部队中常年在有核辐射危险环境下工作的,增加10天;
5、在边防一线连队工作的,增加10天。
(三)特殊地区假
6、在海拔4500米以上地区工作的,每年假期再增加10天。
第二类 西藏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地区之外的地区
不在西藏地区以及其它海拔3000米以上地区的军官、士官、文职干部休假为基本假和其它假相累加的方式。
(四)基本假
7、不在西藏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地区的军官、文职干部、士官,基本假20天。
(五)探配偶、父母、子女假
8、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增加20天;
9、离异或丧偶的,有未成年子女且不在一地的,增加20天;
10、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增加10天。
(六)特殊岗位假
11、在常规动力舰艇上工作和从事飞行工作的,增加10天;
12、在战斗部队中常年在有核辐射危险环境下工作的,增加10天;
13、在边防一线连队工作的,增加10天。
(七)特殊地区假
14、部队驻地不在西藏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含本数)地区,但本人常年在上述地区流动执勤的,增加10天;
15、在青海海拔3000米以下(不含本数)地区工作的,增加10天;
16、不在上述地区的,但在三类以上(含)艰苦地区、二类以上(含)岛屿的,增加5天。
(八)家属未来队假
17、已婚军人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未办理家属随军手续,家属当年未来队的,增加15天。
注:一地可定义为:同一地级市或直辖市的同一区县,或不同地级市、直辖市的不同区县但是距离在100公里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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