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燕尔,新娘为何要"三天回门"?
早在古代,老祖宗们就把"洞房花烛夜"列为人生四大喜事之一;而在今天,婚礼成了夫妻相携一生必不可少的仪式。由于近现代受西方影响,多数婚礼仪式都偏西式,新人们开始流行穿婚纱、在教堂中举办典礼;如今,人们也开始返璞归真,追求复古的中式婚礼,大红色的婚服和头饰也别有一番韵味。
中国古代相当重视礼仪的仪式感,一些在特定时机、场合下举办的仪式程序非常繁冗复杂,让人目不暇接。中式婚礼也是如此。古代人结婚远不止拜堂成亲这么简单,其中一些微妙的细节才真正蕴含着传统礼仪的精髓。
合卺酒
在电视剧《东宫》中,李承鄞和小枫大婚,二人用葫芦瓢盛酒,相对而饮。这个仪式并非虚构架空,而是真实存在的,它的专有名词为"合卺酒",自周朝起源,一直沿用至今。
"合卺"在古文中是"成婚"的意思。"卺"指的是瓠瓜,通俗来说就是一种苦葫芦。将其从正中央一分为二,就能作为新人喝酒的容器,寓意着新人喜结连理、永不分离。
还有一种说法,因为合卺酒选取的瓠瓜略带苦味,和甘甜的酒混合在一起,代表新人在婚后的生活中能同甘共苦、同舟共济。
由于种植困难,合卺酒后来也逐渐演变成交杯酒。现在,夫妻二人手臂互挽喝酒即意味着"交杯";但在古代,夫妇二人饮酒时所用的杯子底部必须要有红色细绳系着,才能达到"交杯"的真正目的。
总而言之,交杯酒和合卺酒内涵所差无几,前者可以看做是后者的衍生产物。
压箱底
现在的"压箱底",通常指人们不轻易显露出的本领或私藏已久的宝物,但这个词的本意和现义可以说是大相庭径。
古代女儿出嫁时,娘家都会置办嫁妆,作为陪伴女儿一生的物品。为了方便运输,嫁妆都是放在专门打造的木质红色箱子中,里面堆满了金银珠钗和绫罗绸缎,而箱子的最底部,就是"压箱底"的物品。
在被传统思想支配的封建社会,涉及男女之事和两性相关的词汇都被看作"敏感话题",是不能在光天化日之下交谈的。这就意味着,旧时的男女都没有接受过启蒙教育。但是,对此事一无所知,又怎么做到延续香火呢?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古人就想到了"压箱底"。在新娘出嫁时,娘家人都会在箱子最底部放上几本"科普"插画;或者放上雕刻着相合相拥的男女的瓷具、玉器等模型。
新婚当夜,新娘打开嫁妆,通过压箱底的物件,方才了解怎样和夫君度过洞房之夜。
在保守的时代,压箱底作为一种新婚的指导工具,对繁衍后代的意义无疑是巨大的。在开放的今天,这些知识不再是隐秘话题,压箱底又作为古代文物呈现在中外人民面前,这种喜闻乐见的表达形式也让我们不得不感慨古人的智慧。
三朝回门
回门是从古代婚礼中保留至今的流程之一,一般指新娘在婚礼后的第三天早晨回到娘家探亲。现在回门相对来说要随意一些,无非就是女子和娘家的亲朋好友吃顿饭、叙叙旧,简单小聚一下。
毕竟,在这个思想解放的年代,女子都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出嫁",婚后和娘家人见面也是易如反掌。所谓的回门,倒不如说是走个形式。
而古代的女子一旦出嫁,就真的成了"泼出去的水":人身彻底属于夫家,和娘家人也不能经常来往。为了解决新婚女子的思家情结,古人就设立了回门的日子。
在这期间,女子可以和家里人畅所欲言,无论是婚后生活的愉快或不悦,都能一吐为快。同时,夫家一旦做出出格的行为,女子也可以和娘家人诉说,便于尽快寻找解决方法。
回门的另一个含义,就是缓解女性生理上的痛苦。
古代,女子婚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在新婚的日子里,她们往往因为疼痛而难以承受,而回门则是一个缓冲期。因为古代女子回门不能有丈夫的陪伴,所以在娘家小住的日子能有效便于她们快速恢复身体。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人们思想的转变,一些过时的婚礼流程早已被摒弃。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过去的形式就毫无价值,起码透过这些,我们能清晰地了解到古人的生活方式和形态,不得不感叹,老祖宗想得很周到,每个习俗都有存在的道理。
圣诞礼物为什么要放在袜子里?
圣诞礼物要放在袜子里来源于一个传说。相传圣诞老人是小亚细亚米拉城的主教圣尼古拉斯的化身。据说,有一次他曾经偷偷把三袋金子送给一个穷人的三个女儿做嫁妆,当他悄悄地把金子从烟囱口扔进去时,有一袋恰巧掉进晾在壁炉上的一只长统袜子里。
于是在长统袜子中装进礼物送给儿童的习俗便流传下来了。直到今天,天真的孩子们还总是在圣诞节前夜郑重其事地把长统袜挂在壁炉上,满怀希望地等待圣诞老人像传说中所讲的那样,从北方雪国乘坐八匹驯鹿拉的雪橇前来把礼物送给他们。
扩展资料
圣诞节的传统习俗:
1、圣诞树
虽然早在千年之前北欧国家就有圣诞树了,但是直到19世纪30年代,第一棵圣诞树才开始在英国出现。1841年,阿尔伯特亲王在温莎堡置办了第一棵圣诞树,从那以后圣诞树就成为了长盛不衰的圣诞传统。
2、冬青和常春藤
在前基督时代,人们用冬青和常春藤装点房屋来庆祝冬至。在一年中最阴冷的时节,冬青和常春藤给房间带来了一抹生机勃勃的绿色,因此几千年来一直广受欢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圣诞袜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十大圣诞传统及其起源
男朋友把我送给他的衣服给他爸了,我应该生气吗?
男朋友把你送给他的衣服,给他爸了。这件事有许多分析的角度。那结果也是不同的。一般来讲,情人之间送的物品是不应该转手送人的,不管什么礼物,物品,也不管价值多少,都是相互之间的一种爱意,所以,受赠人应该珍惜,即使有些不喜欢,或者不适合,也应该放起来,这就是对方的一个认可与重视。从这个角度看,你的男友所作所为,有点不靠谱。再从另一个角度分析,你送给他的衣服,也许品牌、型号适合他,但某些细节不太满意,但已经穿过几次,也就是接受了这个礼物。但从内心不太喜欢,在适当的机会,给了他爸穿。这也可以理解,一方面,给他的物品,就应该属于他的物品了,与赠与方没有直接关系了,至于怎么处理,那就是他个人的事情了,所以,他在不喜欢,又不愿意物品闲置,就给自己的亲人,也算是一点尊重,至少他没给外人,没有抛弃,这就说明他对于你赠与的物品是重视的。如果从这个角度看,你也不用生气了。还有一个比较微妙的地方,那就是你两个人的关系,是否很亲密,或者说,是不是男盆友追求过你才成为恋人的。如果真是他千辛万苦、不屈不挠、尽心竭力、求知若渴才追求到你,我想,他也不会有这种随意处置你赠与礼物到行为的。
《万物的签名》读后感
向来对外国名著有着一种莫名的抵触感,除了超长的人名比较难记之外,翻译的生硬也是另一个不太喜欢的原因,《万物的签名》有些特别,从翻开的那一刻起,就被一种神奇的力量吸引住,令人不断想要探索其中的奥秘。
这是一本和植物有关的书,不得不承认,书中的精美插画是吸引我的一个重要因素,小时候在外婆家常翻阅一本画满植物的小册子,里面的植物绘画风格和这本书中的植物插画很像,大抵还是有一种情怀在里面吧。
阿尔玛·惠特克,与世纪同生,在一八○○年滑入我们的世界。
从序幕中的第一句话,就能窥探出主人公的与众不同。书中的女主人公名唤阿尔玛,父亲亨利·惠特克亲切地唤她小梅。她是亨利·惠特克和比阿特丽克斯唯一健康存活下来的孩子,长得并不漂亮,姜黄色的头发,红润的皮肤,小嘴,粗眉,饱满的鼻子,体格强健,不知疲倦,从不生病,固执顽强,个性很强,喜欢刨根问题,想要了解一切,对世界有着无比热情的探索欲。是个头脑聪明的家伙。
阿尔玛出生在一个富贵人家,生活在白亩庄园。
九岁那一年,她多了一个妹妹,与她同岁,白亩庄园园丁主管的女儿,她的母亲貌若天仙,却因为行为不检点,被她的父亲亲手杀死,之后,园丁主管也上吊自杀,阿尔玛的母亲收养了这个女孩。
她叫普鲁登丝——一个让人心神不宁的尤物,一个绝世妖姬的缩影。
伤害总是在对比之间产生的,见到普鲁登丝之后,阿尔玛意识到自己长得并不好看这个事实。尤其是自己的父母亲对普鲁登丝的宠爱,让阿尔玛意识到自己卑微又平凡。但至少,在才智上面,阿尔玛是占据主导地位的。
十六岁的时候,她已经开始写植物方面的论文;
十八岁的时候,她喜欢上了一个经常出入白亩庄园的客人霍克斯;
十九岁的时候,她遇见了突然出现在白亩庄园,比她小一岁的芮塔。阿尔玛、普鲁登丝、芮塔,她们总共有三个人。
二十岁的时候,她的母亲比阿特丽克斯离世,她正式成为白亩庄园的女主人,处理白亩庄园堆积的工作。
二十一岁的时候,她的两个好姐妹纷纷出嫁,芮塔嫁给了阿尔玛喜欢的霍克斯,普鲁登丝嫁给了她们的家教,一个普通的男人,并搬出了白亩庄园,而阿尔玛则被留在父亲亨利的身边,继续处理那些数不完的文件。
好姐妹的离开和失去爱人让她痛苦不堪,于是她找到管家汉娜克。
“我知道,每个人都会经历一些失望。”
“那我们该怎么处理我们的痛苦?”
“孩子,你要怎么处理自己的痛苦都行,”汉娜克温和地说,“痛苦属于你自己。但是我可以告诉你,我自己是怎么做的。我扯住它的小小毛发,丢到地上,用靴跟狠狠地踹一踹。我建议你也这么做。”
二十一岁之前,阿尔玛遭遇过自卑、嫉妒、暗恋、失恋与亲人离世。她向管家汉娜克学会处理痛苦。用忙碌打发时间,于是,她的工作效率越来越高,她还是有了空闲的时间,开始思考。白亩庄园,这个地方虽然有一千多亩,有长的河滨,大的原始森林,巨大的住宅、藏书室、马厩、花园、温室、池塘、溪流,却是阿尔玛的整个世界。
于是她意识到:“任何你无法离开的地方,都不算大。”
二十二岁,她在庄园中发现了苔藓,以至于接下来的二十六年,她一直从事苔藓研究工作。她已经四十八岁了,从没有离开过白亩庄园,并且遵循着她母亲的遗愿:不要离开她的父亲。而她的父亲也已经八十八岁了。
“一个人当然尽己所能,而在不屈不挠的精神当中,同时能找到尊严,然而说实话,有些时候,这个世界的哀伤令人几乎难以承受,而爱的暴力,阿尔玛想道,有时是最不留情的一种暴力。”
这一年,芮塔(原本就是个疯姑娘)彻底疯了,霍克斯寻求她的帮助,由此,他们安排芮塔住进了最好的精神病院。而她的妹妹普鲁登丝,结婚超过二十五年,生了六个孩子,过着贫民般的生活,将全部的家当和当初那笔不菲的嫁妆都付诸于废奴事业。甚至,由于这个原因和父亲亨利闹翻,从此再也没有见过亨利一面。
这本书里的人设都是反常的,比如普鲁登丝,一个尤物却将终生付诸于废奴事业(大概有颜值有抱负的人就是这样);比如芮塔,一个原本就咋咋呼呼不太正常的姑娘,最后终于真疯了;比如阿尔玛,从二十岁到四十八岁,不但要照顾父亲,陪伴她的也只有数不完的工作和她的植物,甚至在最美好的年华里都没来得及谈一场恋爱,连暗恋都夭折在好姐妹的婚姻里。
阿尔玛四十八岁这一年,遇见了比她小的一个人,一个天生的画家,神的使者安布罗斯。他们相处愉快,心意相通,不过短短三个月,阿尔玛与安布罗斯结婚,结婚后一个星期,她将他流放。因为一场误解,导致了这段白色婚姻的产生,因为解除误会,接受不了现实,阿尔玛选择让安布罗斯离开,虽然,他还是她名义上的丈夫,此生却再未见过面。
阿尔玛五十一岁的时候,得知安布罗斯因病去世的消息。她收到了一个箱子,安布罗斯的遗物。同年,阿尔玛的父亲亨利离世,享年九十一岁。
之后,她得知了一个秘密,原本,普鲁登丝喜欢霍克斯,碍于阿尔玛的原因,她拒绝了他的求婚,之后,霍克斯娶了芮塔,普鲁登丝嫁给其他人。不过又是三个好姐妹与一个男人的故事,而普鲁登丝的善意谦让,并没有让阿尔玛得到幸福,阿尔玛甚至直到亨利去世,才知道这个秘密。
“在我们每个人的生命中,有些日子让我们希望能从自己的生存记录中删 除。或许我们之所以渴望删除,是因为某一特定的日子带给我们撕裂的痛苦, 使我们简直不忍心再想起。或者,我们希望将一段经历永久抹去,只因为那天 我们表现得非常糟糕——我们自私得令人羞愧,或是愚蠢得无以复加。或者, 我们伤害了另一个人,希望忘却自己的罪恶。可悲的是,一生当中有一些日 子,这三件事同时发生——在同一时间,我们伤心至极、愚蠢鲁莽,而且不可 原谅地伤害他人。”大概,阿尔玛想要删除的记忆,就是将自己喜欢霍克斯这件事,告诉了普鲁登丝。
至此,阿尔玛修改父亲的遗嘱,将白亩庄园及大部分遗产转到普鲁登丝的名下,让她回到白亩庄园,有更多的财力继续废奴事业,兴办黑人子弟学校,自己则终于离开了这个生活了大半辈子(五十一年)的地方,开始了独自一人的漂泊之旅。
一八五一年十一月十三日,阿尔玛乘船前往塔希提。
她以一个植物学家的身份出发,去寻找在她丈夫遗物中发现的秘密。她一个人开始了人生中第一次的旅途,像他父亲以前那样。她在海上航行,偶尔沿途靠岸,看见各种各样的人,各式各样的动植物,她经历过酷寒与热病,风暴与凄凉,她看见星星与海浪,经历了饥饿、孤独与绝望。
终于,她到达了塔希提,她名义上的丈夫死亡的地方。
阿尔玛从艾略特号甲板上第一眼看到的塔希提,是突兀的山峦挺进澄净蔚蓝的天空。
她的第一反应,是恐惧。她不想一个人被留在此地,虽然,这是传说中最接近天堂的地方。
在那里,她丢失了她所有的行李,甚至连换洗的衣服都没有。
她在这个本应该最接近天堂的地方度过了孤独、无聊、寻找与失望的一年,她学会像当地人一样接受自然与孤独,但随后,她也意识到,是时候离开了,或许她找不到安布罗斯遗物中,那幅画里的那个人。
奇迹往往发生在事情的边缘。
在她走之前,画中的人出现了,而她,也终于找到了她想要的答案。
安布罗斯误读了这个世界,他希望世界是个天堂,事实上却是个战场。他一生渴求永恒不变与纯洁无暇。
在离开塔希提之前的一场“哈鲁拉普”比赛中,阿尔玛几乎溺毙,濒临死亡的那一刻,她意识到一个事实:这个世界划分为为生命英勇而战的人和投降死去的人。最终,她知道,她来到这个世上不是为了溺死在五英尺深的水里。
在离开塔希提的漫长路途中,她开始讲一个故事: 自然界是野蛮之地,为了生存,大大小小的物种彼此竞争。在这种生存斗争中,强者不垮,弱者淘汰。
她把它这一想法称为“竞争转辩论”,并用苔藓证明它。
在海上航行一年多之后,她到达荷兰,她母亲比阿特丽克斯的故乡,在这里,她找到了母亲的弟弟,她的舅舅迪斯,并将在船上撰写的论文给他看,最终,她凭借自己的学识,获得了苔藓馆馆长的职位。之后的几年,她与舅舅及其家人度过了一段愉快的时间。
一八五八年的夏天,阿尔玛五十八岁,在这个夏季,她收到了三则死讯,她的老管家汉娜克、芮塔以及霍克斯,纷纷离世。之后,她的舅舅也离开了人世,她从塔希提带出来的狗罗杰也走了。至此,一八五八年的整个夏季都笼罩在死亡的阴影中,她也因此错过了一份报告。直到有一天,她打开《泰晤士报》,读到了一本新书的书评,新书的作者是查尔斯·罗伯特·达尔文,书名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之物种起源论"。
至此,她的理论得以验证。虽然在她看来,这个理论仍有漏洞,比如:“普鲁登丝问题”。普鲁登丝为什么没有参与到竞争中,反而倾其所有,投入废奴事业当中。之后的十多年,她依旧没有看到“普鲁登丝问题”的解答。
她从没有再和别人说过自己的理论,除了后来的华莱士,一个与达尔文相辅相成的人。他们成为了挚友,就像华莱士与达尔文一样,她与华莱士亦是如此。他们三个都是“物竞天择”理论的提出者,不过,达尔文仍是第一个。至此,如同小时候在白亩庄园一样,当时的她、芮塔、普鲁登丝,如今的她、华莱士、达尔文,他们又是三个人了。
而“对人类的利他主义和自我牺牲所做的令人信服的进化说明。”这个疑惑仍没有得到解答。
“我相信我们都是过客。”
时光荏苒。
当年近九旬的阿尔玛在送走华莱士之后,走进植物园,她靠在树上,得出最后的重大结论:再过不久,很快地,她的时候就要到来。
她紧抓着大树,脸贴着它那沉默无声、生气勃勃的侧腹。
她说:“你和我离家很远,是不是?”
在黑暗的植物园中,在城市寂静的夜幕下,树没有回答。
可它多支撑了她一些时间。
这便是阿尔玛的一生,一个孤独却学识渊博的植物学家,一个经历过漂泊与探索,有着五彩斑斓人生的人。
她的一生说不上成功,却说得上不普通。
我向来是读过书就忘的,偶尔摘抄几句不错的句子,几乎没写过书评,这大概是第一次。当时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感慨颇多,总想着一定要写一篇读后感。读完之后,因为时间问题,一拖再拖,当初的感觉已经变淡了很多。
我羡慕阿尔玛那种敢于担当与漂泊的精神,那种面对困境想逃避却选择了与之抗争的勇气。
生存斗争的存活者,并不总是最美丽,最有才华,最具创意或最优雅,有时只是最无情,最幸运或最顽强而已。
我承认,这种“物竞天择”的理论在现代来说更为明显,就连自己,也不过是一次次的尝试与摸索,寻找如何在这个世界中生存下去的方法。
如果换做我,大概在被溺在水中的那一刻,坦然接受死亡吧,应该不会选择像阿尔玛一样,如同一个勇士一样战斗。
这世上显然划分为为生命英勇而战的人和投降死去的人。更显然,我会是后者。大概是看到阿尔玛的态度,才幡然悔悟,既然逃离不了世界,为什么不能像个勇士一样,英勇的去战斗呢?
或许,是时候改变一些想法了,那些根深蒂固的想法。
还有一件事,是我一直理解不了的,以前,总相信命中注定,一个人的生命中,总会有一个人出现的,他们犹如自己的另一半,相知,相爱。
显然,阿尔玛的人生中并没有。安布罗斯出现的太晚,甚至,连他们短暂的婚姻,都是因为误解而产生的。他能理解她,而她却无法达到他的高度。
由此,这世上或许存在另一半灵魂之说,但遇不遇得到,全凭运气。
读完之后,仿佛经历了另一个人生。
在开始的时候,就意味着已经进入倒计时,如此,不过是弹指一挥间,且过且珍惜吧。
三个人两个箱子插画出自哪里的
三个人两个箱子插画出自安徒生童话。按照松居直对插图的标准衡量云南美术出版社的安徒生童话可以发现,这本书的插图在色彩和细节上都充分说明了童话故事的内容,其中就有三个人两箱子1插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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