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结婚女方要准备哪些嫁妆
一、苏州结婚女方陪嫁清单
苏州女方婚礼陪嫁清单一般如下:
1、床上用品
红色喜被。可以买棉花手工制作,为了方便也可以直接买。有一种说法:新人婚床上的喜被叠得越高代表新人婚后生活越幸福。
枕头2个和被芯2个(一个厚被、一个薄被),枕头最好是龙凤枕,其他的床上用品由男方准备。
2、家电
根据地区风俗进行,接受聘金后是否回礼。一般的回礼包括:
1) 大家电:空调、电视、冰箱、洗衣机。
2) 小家电:电饭煲、餐具一台。筷子两盒热水瓶两个、挂烫机等
3) 家具:床、柜子、沙发等。
3、首饰
戒指、项链和手镯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选择钻石戒指或是铂金首饰。
4、房子
因为现在年轻人买房压力很大,一些经济条件好的家庭就给女儿陪送一套房,这要视情况而定。
5、车子
车子是根据男方聘金的数量或是女方的家庭经济状况而言的,有意愿的话可以准备车子做陪嫁品也是不错的选择。
6、陪嫁礼金
如果父母们实在不知道该给自己的女儿准备什么嫁妆好,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直接给钱,让新人们自己去筹划到底要买什么。
7、嫁妆箱
里面放上日常用品牙膏牙刷毛巾衣服等,还有柴米油盐等,表达母亲对女儿满满的爱和对女儿未来生活的美好祝福。
嫁妆是给男方还是女方
1、女方赠送给男方
一般来说在结婚的时候,男方准备彩礼给女方,那么女方也应该准备嫁妆然后带到新家中。女方准备嫁妆主要是为了在结婚之后,女儿和女婿能够生活地更好,这样可以稍微减轻一些生活负担,这也是中国传统的婚礼习俗。
2、嫁妆准备物品
目前很多女方父母为女生准备的嫁妆,除了钱之外,还会准备一辆车、家电家具、床上用品或者是一些首饰之类。准备嫁妆也是为了不让女儿在婆家受到白眼,所以多少都要准备一些嫁妆。有的女方家庭经济条件不是很好的话,可能会贴补一些钱给女方添置嫁妆,避免女生受委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女孩子嫁人,嫁妆是自己的爸妈出钱买,还是男方那边买啊?
一般情况下是女方的父母出,之所以这样说是有一个前提的,在结婚前男方是要给女方家下聘礼的,而这个聘礼也是女方的父母收,绝对不是女孩子收,因为这个聘礼的最初意思是说,我男方娶你们家的女儿了,你们辛辛苦苦养了这么多年,现在她要成我们家人了,姓我们家的姓了,给我们家继承香火了,这点意思(指聘礼)略表心意。那这聘礼是女方家人收了,于是在出嫁那天,女方家人为这个女儿准备嫁妆,一方面是为了女儿以后的日子过的好,不比在自己家里过的差另一方面就是对男方家的一种礼尚往来一种示好表示我们日后都是亲戚了不要这么客气。所以说,如果聘礼是女方父母收的,那嫁妆也是由女方父母给出。但如果女方父母没有收,或根本就没有聘礼,自然理当别论。
陪嫁钱是给谁的
在民间婚俗中,嫁妆一般分为:女方亲属赠与的嫁妆,男方给女方的彩礼,关于嫁妆钱归谁的问题:
首先,若是女方亲属赠与: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以下几点为夫妻一方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以及民间婚俗,一般情况下婚前的嫁妆会认定为是女方亲属对女方的赠与,认为归女方所有;婚后的赠与,若没有确定只归一方所有,则夫妻共有。
其次,若是男方婚前给付的彩礼,一般认为是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但是如果存在以下三种情况,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1.没有领取结婚证的;
2.虽然领取结婚证,但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
3.婚前因给付彩礼造成其家庭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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