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嫁妆就不能嫁人了吗?
当然不是啦~
要是这样说的话,男方一定要有钱准备聘礼才可以娶人了~
得看具体情况。一般男人都会有聘金,女方家人也都会退还一部分聘金当嫁妆的一部分吧?
分居期间陪嫁品没了怎么处理?
一般有两种情况:1、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女方亲属给予女方的嫁妆,则是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但是如果当时双方约定女方的陪嫁具有彩礼的性质,那么相应陪嫁物按照彩礼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2、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后,女方父母对女方的赠与,未特殊指明仅是赠与女方的财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及原则,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
没领证的婚姻嫁妆纠纷怎么解决
您好,建议您先就嫁妆钱的返还与男方协商,根据协商情况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数额,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司法实践认为,结婚登记之前,女方家给的嫁妆属于女方父母赠与女方的财产范畴,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如果双方未领证,该嫁妆也未用于二人共同生活的,可以主张返还嫁妆。但是如果男女双方有过共同生活,嫁妆钱用于购买共同生活的家具,则可能会对嫁妆钱进行一定的抵扣,无法全额主张返还,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您与男方具体的生活状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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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1042条第1款: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5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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