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了解壮族的婚礼习俗?
壮族的婚礼仪式比较繁杂,采取“六礼”订婚姻,即分为“纳采”(看八字)、“问名”(看媳妇)、纳吉(下定礼)、“纳征”(订婚)、“请期 ”(确定婚嫁日期)、亲迎(归亲成婚)等。壮族除家庭比较困难、兄弟较多外,很少有招赘婚,特别是长子是不允许招赘婚的。结婚时新郎不去迎亲,只派迎亲娘媒人去。新娘从走出房门时与母哭别,由兄长背上花轿,无轿者也需兄长背出村,并有唢呐或“三音”前导。遇到需过河时新娘不能接触水,须由兄长背着过河。解放后不坐花轿了,但新娘一律穿黑衣裤,新娘步行时一定要撑黑布伞,以表示贞洁。在过去还有一种“封脚印”的习俗,新娘出门后从家门至村前所走过的脚印,要由男方派来的迎新娘人把脚印一一作象征性的扫除,以表示新娘不走回头路。若两个新娘在出嫁路上对面相遇,要互换裙带,以示共同幸福日后好相见。婚后第二天做的第一件事是“汲新水”,天刚亮,新娘便到井头或溪边挑回一担新水来煮“新娘茶”或“新娘粥”,敬奉亲朋好友,象征亲朋好友友谊像流水一样绵长。壮族婚礼有节简的习惯,没有要巨额彩礼的要求,就算有要了彩礼也将其作为嫁妆送给女儿。
清塘壮族家庭一般实行父系小家庭制,解放前夫权突出,丈夫可以随意把妻子卖掉,壮语娶妻叫奥梅劳(意为买老婆),显然把妇女作为商品来出卖和转移。至于上门招亲,所生儿女必须从女方之姓,这样在社会上才不受歧视。据《廖氏族谱》记载“世俗为家业争继之讼最多”故对子女过继等问题修订了严格的家礼家法,即“承祧”制度。“承祧”制度是过继子女条件的要求,即对于无子承继的人,在选择立嗣人时应从父亲兄弟的子女中选择。倘若无以立嗣,经长辈许可,则可从远房亲戚选择,若仍无以选择才可从其他同姓的贤能者及有亲戚关系者选择。承祧立嗣都必须在宗祠里当着列祖列宗面前进行,以示公认。在家庭分工方面一般妻子、老年人在家主内搞家务,丈夫则要外出搞副业、打渔、干一些重活。在农忙时节妇女负责扯秧,男子则负责犁田、耙田。
嫁女需要准备些什么嫁妆广西
1、床上用品
床上用品可是女方的嫁妆必备。一般情况下,床上用品都是双数,代表着成双成对的吉利。无论是三件套也好四件套也好,基本上都要准备4份,或者是6份或8份。
4份的寓意是双铺双盖,好事成双;6份的寓意是六六大顺;8份的寓意是发发一生;10份的寓意则是十全十美。还有一种情况是新郎新娘各自准备4床被子,寓意四平八稳。
2、家用电器
家具:衣柜、沙发、梳妆台、餐桌等。家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视机等。
3、生活用品
大小喜碗洗盆等各10件,喜杯、餐具等。如果男方已经备好的车房,那么女方家里为女儿置办家用品会增进两家人的感情哦。
4、其他习俗用品
子孙桶:外面用大红布包裹,桶内放置红枣、红花生、桂圆、5个红鸭蛋、爆米花、一捆筷子、一包卫生纸、柏树枝一小捆。(随着时代的变化,准备子孙桶的新人越来越少,所以可以视情况而定,看到底需不需要准备子孙桶)
5、红色脸盆
一般需要准备两个脸盆。其中一个放置的是新娘为公公婆婆买的各一双皮鞋、袜子、帽子。另一个则放上健康秤和一盆带籽万年青。切记,两个盆中都需要放置一些红枣和桂圆,然后用带有喜字的红布遮盖。
广西壮族姑娘结婚男方要准备多少彩礼?
广西家庭一般彩礼都很低,几W都可以了,如果你条件好,可以大方一点的。
壮族婚姻礼仪风俗
壮族实行一夫一妻的氏族外婚,同姓不同宗可以通婚。过去盛行媒妁之言、父母包办,早婚现象很普遍,一般十三、四岁即由父母包办订婚。订婚由媒人把奶银钱、酒菜及孝敬女方父母的衣服和给姑娘置办的衣服、首饰送到女家。成婚时,向祖宗献饭,拜家堂,告祖宗,婚仪与汉族相同。人赘婚俗称“上门”,礼与娶妇同,但仪式从简,不要男家聘礼,由女家酬客宴宾。有“转房”婚俗,但仅限于兄死嫂转为弟妻,今已少见。长期以来,盛行婚后“坐家”,女子婚后即回娘家。“坐家”期间,男女双方有社交自由,但行为必须在父母管教下进行,待怀孕或生子后才开始到夫家长居(逢年节和农忙时节,可由丈夫或其弟妹接回来短住)。若是三、五年仍不孕,但弟妹已长大结婚,就得“落夫家”,反之则改嫁。1981年以后,“坐家”的时间已大大缩短,约三、五个月甚至个把月就能与丈夫长久同居。个旧、蒙自、开远等市、县称“土佬”的壮族,“坐家”的习俗已有改变,婚后即落夫家。男女青年也有自由恋爱的,凡赶街子或节日,通过对唱山歌、抛花包(刺绣的球形香袋)等方式进行择偶,但即使双方情投意合,也须征得家长同意并通过“合八字”方可成婚。结婚时,“土佬”和“侬人”盛行水泼新郎,“沙人”则盛行水泼媒人。接亲之日要挑粑粑去新娘家。“侬人”拜堂时长辈要为新郎、新娘起结婚名,以后公婆呼媳妇的结婚名,岳父母呼女婿的结婚名。
开远、蒙自的“土佬”请媒说亲,第一次就要带酒肉,俗称“打狗菜”。订婚称“吃水酒”,结婚则称“献饭”。接亲时,女方大门紧闭,男方陪郎要从门缝中塞“红包,并送“姑娘鸡”才开门。“姑娘鸡”当日宰杀以招待客人,酒筵持续到次日天亮,边吃边唱。次日,女方家仍招待迎亲人,但有饭无菜,必须唱“要菜歌’才送出来。饭后迎亲人接新娘上路,女方家要送“晌午”,其中必须有一块猪头肉。新娘到家要给“进门钱”,门槛上放一根扁担,以示新娘从此要挑起一家人的生活担子。
大门的两边放“弯刀”或弓箭,新娘用随身带的花伞挑开,表示新娘的机智勇敢。金平、河口、元阳的“侬人”、“沙人”,订婚叫“吃小酒”。结婚头天,从小与姑娘相处很好的女伴,各自从家中带着炒黄豆、炒蛋饼送到新娘家共餐,陪新娘边吃边唱。弥勒地区互相认识并建立感情后,由男方家请媒人到女方家求亲。女方父母同意,就把姑娘的生辰交媒人带给男方家。如“八字”相符,男方家请算命先生择算吉日,由媒人转告女方家,女方家就忙着给姑娘做嫁妆。结婚的头一天,男方家选1个伙子代表新郎,1个姑娘和两个年纪较大的男子挑着酒肉到女方家接亲。吉日早上,女方家把亲戚都请到家中吃一顿“嫁囡饭”,然后从其中选出男女各6人送亲。姑娘到了男方家并不和新郎同房,而是跟前来送亲的6个姐妹住在一间屋子里。第二天和新郎到酒席上敬酒,第三天回门。待来年裁种季节,由新郎亲自到岳母家领回新娘,从此夫妻才共耪田园,长久合一。个旧地区结婚的年龄一般不超过20岁,18岁前父母就为他选择对象,也有自由恋爱的,但必须征得父母同意,先请两个媒人去“说亲”,叫“讨话”。媒人第二次带着两块肋骨肉(又叫“讨亲菜”)和酒、菜等到女方家要生辰八字合婚。合婚到正式拜堂,要有三次礼仪:
包小婚:合婚中认为男女无“相克”之处,就包小婚(订婚)。男方给女方送“小水礼”,一般送酒7.5公斤、半头猪、大米77.5公斤、礼银160元、奶银66元、两个长头土布以及首饰等。订婚后,每逢节日要给岳父家送礼物,如端午节送糯米,中秋节送月饼,春节送肉和粑粑等。
包大婚:双方家庭通过媒人商定结婚日期。婚期决定后检查身体,领取结婚证书。婚前半年内,女方根据男方家庭经济情况要“包大婚”的礼物,钱多少不定、但要求带六字,如260等。其他还要有如1头猪、一驮米及够办酒席的酒和菜、几套衣服及鞋子、银手镯、双股圆腰后链、银、“蓝丝”针筒、管头等。如果男方经济情况好,女方则要金戒指和耳环等。包大小婚都要请客,送去商定好的礼银,作为准备女方的嫁妆如双人床、垫盖用品、箱子、衣物等。
结婚:婚期前一天男方家要“过礼”,即送1头猪,挑一份“水礼”包括糕点、茶、酒、小菜钱、新娘穿的红绿衣裤等。“过礼”后第二天举行婚礼。男方新郎。媒人及陪郎骑马到女方家时,要有人出来迎接。拜天地后,女家摆出鸡、鱼、肉3碗茶招待,意为鸡飞鱼走,吃完后就起身返男方家,嫁妆也跟随送走。过去,新娘坐轿,解放后改为步行,80年代以来盛行坐马车、拖拉机和汽车。男家门口以席于铺地,门槛上放一马鞍,新郎新娘未跨鞍前,请“撒帐”先生口念“退马车”的口诀,边念边用五谷、稻草,铜板向四方抛撒,谓之“撤帐”。大门口用桌子摆1杆秤、l斗米,米上放剪子和尺子。撒帐结束由两个未婚的姑娘把新娘接到新房,新郎则先站在房门口,用扇子敲新娘三下象征夫权。另一女子用1个装着七星灯的筛盘放在新床底下,七星灯要连续点3天。当晚,送亲的陪娘在新房同宿,新郎只能到别处就寝。第二天,新郎新娘同拜天地、祖宗、父母及亲戚长辈。拜后,长辈要赠送首饰或钱,壮族叫作要“耍板凳钱”。
寡妇再嫁由自己作主,但改嫁前要向婆婆说明,由婆婆去“敲”男方的礼银,说定利银数目。嫁时只能带走平时的穿着。去男家时,有个别的村不能让人发现,如被发现就要罚钱。有的不举行婚礼,只请亲友吃一餐饭就算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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