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嫁妆柜子不要能送给老人用吗?
当然可以。自己结婚嫁妆柜子不要了,如果老人喜欢,可以用,是可以给老人用的。不要了,就是一种浪费。老人喜欢用,是最好的。
结婚时的陪嫁旧了如何处理?扔掉是否不吉利?
我们国家各个地区关于结婚都有着不同的习俗,但是作为传统习俗,我相信娘家都会为即将出嫁的女儿准备嫁妆,也就是陪嫁物品,算是父母对女儿的一种深深地祝福。
而对于陪嫁物品要不要扔的问题,那么我们就先来说说这些陪嫁物品吧。
1.被子。即使各地陪嫁物品不尽相同,但是必然会有“被子”。因为被子寓意为一辈子,父母亲手为女儿缝制被子,被子厚实意味着家庭足够温暖,和和美美。而结婚缝制的被子多为棉花被,因为被子厚实,有些年轻人不愿意盖,导致被子都成为压箱底,但是我觉得被子即使旧了也是可以翻新的,那就留着吧,毕竟这算是父母对自己婚姻的一种诚挚祝福。
2.汽车或者其他大家电。现在有条件的娘家会为自己的女儿陪嫁一辆车作为婚后的出行工具,以对应男方买房,或者说娘家人为新房中添置新的家电作为陪嫁,比如:电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等等。这些东西旧了真的就只能换新的,因为旧了有可能会影响日常生活,即使舍不得扔掉摆在家里也很占地方,所以只能扔掉。这时候不只是存在是否吉利不吉利的问题了,因为婚姻生活的幸福与否,其实与这些外在物品没有太大关系。
3.首饰。首饰即使是旧了或者样式不喜欢了,也是具有收藏价值的,所以不可轻易扔掉。
总得来说,陪嫁物品基本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可以翻新;二是不可翻新。对于可以翻新的手工用品,我觉得可以留作纪念;但是对于不可翻新又必须换新的物品,我认为扔了是很有必要的,做好断舍离,也能增加生活的幸福感。
嫁妆卖了会怎么样
嫁妆卖了夫妻俩的日子就难过了。
嫁妆是女方自己的财产,多是结婚前,女方家里陪送的财物或东西,属于女方所有。如果两口子的日子过成需要用妻子的嫁妆钱,说明家里已经很困难了,未来的日子要是没有转机,怕是难过了。
如果嫁妆是被男方偷着卖的,说明两家少不得为这事好好谈谈,那这以后的日子只会更难过。
离婚时,男方把女方的嫁妆家具,家电都卖了怎么办
结婚时,女方的父母出于对女儿的疼爱,陪送了大量的物品和财物,可能包括金银首饰、家具、家电、现金、汽车,甚至还有房产等。对于这部分财物,若需要登记的且仍登记在女方名下的,离婚时能不能分割?若能分,怎么分割。这需要根据结婚登记的时间与女方父母陪嫁时间的先后进行判断,若陪嫁在结婚登记之前,一般是女方父母对自己女儿的赠与,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男方无权分割。反之,则需要依据具体财产而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规定如果在结婚之后,女方父母出资为女儿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女儿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除非女方父母明确表示该不动产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不动产才为夫妻共同财产而进行分割;如果在结婚之后,女方父母陪送的家具家电等动产未明确表示是赠与给自己子女的,则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动产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而进行分割,并且在平均分割原则下,适当照顾女方。在实际生活中,已给付的彩礼可能已经用于购置嫁妆并用于双方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转移为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你们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掉了。
嫁妆电视机可以卖掉吗?
当然可以卖掉,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再说也没有留着的价值,就是卖掉几乎卖不出去,不如送给需要的人还有点意义,现在电视机白菜价,老电视费电费眼没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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