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人结婚的风俗习惯
苗族结婚仪式非常隆重,在结婚前一月,女方开始哭嫁,村中未婚姑娘,每晚聚 会陪哭,嫂子们劝解亦哭,统称“哭嫁”,实际是唱出嫁歌。婚前三日男方送肉酒聘礼到女家。女方则宴请宾客,舅爷,姑爷及亲友礼作贺。这时“哭嫁”也达到高潮。
结婚之前一天叫“插花日”此日女方家宾客齐集,男方必须在插花日派迎亲队伍去女方家。迎亲队伍由年青的7----11人单数组成。领队的男人叫“娶亲大哥”,女子叫“娶亲婆”另外还跟随一班吹鼓手[乐队]。迎亲队到女方家寨外即鸣放鞭炮,女方紧闭大门,必待娶亲大哥送 上开门礼红包,讲一番娶亲客套话,才准进门, 迎亲队坐席饮酒时。女方村中的姑娘们会向迎亲客人们劝酒,必将迎亲客人灌醉,姑娘们还借劝酒、上菜、上茶、盛饭等伺机向迎亲人脸上摸抹锅底黑,摸得娶亲人个个成为大花脸,名曰“打粑”, 或用豆渣和荨麻叶对娶亲人围攻,打得娶亲人遍体都是豆渣;荨麻叶蜇得娶亲火焦辣疼,叫“打亲”“打发”,既越打越亲,越打越发。要女方待老年人出来制止才停。然后,晚上男女青年可以对唱山歌,通宵达。结婚日叫做“正日”,正日黎明,开始发亲,由女方送亲大哥[兄弟]背新娘从正门出换新鞋送入户门外的花轿中,抬去男家。若途中与别寨娶亲队伍相遇,则各抢先从高处绕过。到了男家门外就由娶亲大哥背新娘从门前火盆上走过,然后新郎新娘行礼拜堂,男方则大摆宴席三天,答谢亲朋好友等不在话下,过完三早后新郎陪新娘回娘家探亲小住几天。
结婚黄平苗族的衣服配什么鞋子好看
自制的布鞋。
布鞋是苗族地区流传至今的传统手工艺制品,在婚嫁活动中保留了较为浓厚的民族特点,体现出深厚的民间艺术底蕴。
苗族,是一个古老的民族,散布在世界各地,主要分布于中国的黔、湘、鄂、川、滇、桂、琼等省区,以及东南亚的老挝、越南、泰国等国家和地区。
结婚风俗的广西结婚
1、入赘
广西的田林、隆林、西林、凌云、乐业、东兰、凤山、巴马等而下之地还留存着古老的“入赘”风俗。所谓“入赘”,就是男子“嫁”到女家去,生男育女从母姓,有继承母亲财产的权利。
自愿“入赘”的男青年,常常是由于家里兄弟过多,由自己打听招婿之家。愿意留在家里的女青年,便串村走寨找寻如意的“上门郞”。一旦看中某个男子,便寻找机会聊天,中意了就以鞋相送。如果男方同意,一年半载之后“入赘”。结婚所需一切,均由女方准备。男子“出嫁”那天家中不摆酒席。但女方家要办得隆重。当晚还要请族中元老按本族姓氏和同辈男子的名字辈分,给女婿改名改姓。女儿排老几,女婿也排老几,同辈之间称史道弟,绝对禁忌“姐夫”“妹夫”之称。
结婚送红蛋:广西靖西荣劳一带,壮族男女青年结婚时,男方要给女方送去50至100个红熟蛋。女方收下后,留着专门给参加婚礼的小妹妹和要好的女友。要是男方经济困难,蛋送得少些,女方是可以谅解的。如果男方无视这一习惯没有送红蛋,女方就会认为对方没有诚意,便不同意嫁给他。
2。歌圩
是壮族民间一种传统的大型歌节。每年春秋佳节,青年人都要穿上节日的盛装,选择唱歌的对手,寻觅心爱的情侣。照例,小伙子得先向姑娘唱歌邀请,要一直唱到姑娘满意,如果唱到最后姑娘也不答腔,那他就只好狼狈而逃,让位给更有歌坪的程序唱初交歌、赞美歌、询问歌、盘歌,恋情歌。唱到情深意浓,便唱深交歌、赠礼歌,并互相赠送礼品。这对情人便离开同伴,双双进入花间丛林。快分手时,两人又唱起嘱别歌,相约下次见面,这才分手。不少情侣就这样订下终身。然而这个对歌程序中也有不少“险关”。尤其是盘歌,女问男答,内容包括远至三皇五帝,近至当今世界上自日月星辰,下至山河百兽,随编随唱,无所不包。其内容之广泛,其歌才之敏捷,令人为之倾倒。
在歌圩中除了对歌活动外,还有一系列的游戏娱乐节目。以下仅举几例:
(1)碰红蛋游戏
碰红蛋游戏是广西都安棉山壮族的“三月三”歌圩中特有的一项别有风趣的活动。它是男女青年进行社交和择偶的一种方式。按照当地的习俗,红色象征着青年们火热的心。所以,在赶歌圩以前,除家家蒸煮五色糯米饭待客外,青年们还特意准备好一二十个染成紫红色的热蛋(鹅蛋、鸭蛋均可),以稻草捆扎成串带到歌场。青年们利用对歌的机会进行接触,相邀举行碰红蛋游,以此卜测彼此的姻缘。
游戏方法是:男女双方各握一个熟蛋,相对而立,然后以手握的红蛋尖相互对碰。如果双方的红蛋同时碰破,则被认为两人的命运相连,有姻缘情分,所以要将蛋心互赠共尝,结为知己,在旁的人也为他们祝福。如果只是单方碰破,则表示两个没有缘分,旁人会要他自己把蛋吃掉,或者将蛋送给对方以示彼此相识的一番心意。
(2)抛绣球
抛绣球是壮族人民在歌圩上进行的一种传统娱乐形式,同时也是男女双方表示爱意的一种方式。歌圩那天,男女青年对歌完毕就跳绣球舞,跳完就开始抛绣球。抛时男女青年各站在竹竿的两边,绣球要抛过竹竿给对方,对方如果接不到就算输。输的人要唱一支歌或跳一个舞。男女互抛了一阵,就一对对互换绣球表示相爱。
3背新娘过河
广西北部山区的壮族人成亲时,有背新娘过河的风俗。由于当地山重水复、路途险峻,为了确保新娘的安全,过河道桥都要请被称为“水手”的人来背。“水手”多是强壮的未婚男青年。新娘过河时,鸣炮三声,喇叭吹响。“水手”随即弯下腰来,背起新娘上桥过河。背新娘很有讲究,新娘不能分开两腿,“水手”在行动上不能半点粗野,更不能调笑。所以背新娘的“水手”多是品德最佳者。过河时,由未婚女青年担任的迎娘在旁边给新娘打雨伞遮阴,这伞不管天气好坏都要撑开,因为当地人认为,撑伞可防止喜气失散。在宽数十米的河面上,迎亲的队伍拉成一条线,非常热闹。上岸后,迎娘还要故意把伞撑得很低,以防别人“偷看”蒙着面纱的新娘。
女孩子结婚的嫁妆有哪些
送嫁妆,即发奁。女儿出嫁,首先要准备嫁妆。近代多流行于汉族某些地区。陪嫁由女方自备,其种类可分为铺陈、摆设、日用等物品,因世俗视嫁妆多寡而论新娘身份高低,故而一般人家不得不倾其所有,大事铺排,以争体面。陪嫁物多为衣服、蚊帐、被絮、澡盆、脚盆、洗脸盆(架)、提桶、木箱、木柜、屉桌、大桌大椅、小桌矮凳、火盆、木炭、茶具、餐具等,多者可达十余抬。为显丰厚,大件为2~4人共抬,小件也要2人合抬。由于物多人众,队伍浩浩荡荡,蔚为壮观。富户大族多有陪送田地、山林者。贫寒之家亦有由男方备办一部分陪嫁,事先悄悄送至女家,过礼之日再一同抬回男家的习俗。由于陪嫁丰盛,民间俗有“生崽满堂红,生女一场空”之说。
旧时北京地区,女家收到男家的定礼之后,即将送来的龙凤喜饼、茶食点心分成若干份,装入食盒,给七姑八姨等近亲友好送去,告知陪送妆奁的日期,表示邀请。对于一般朋情,仅送去一张请帖就可以了。上书:“谨詹于×年×月×日为小女××于归之期,敬请阖第光临”等语。凡收到礼品或请帖的,都要届时送些礼品,给姑娘买些嫁妆,如衣料、首饰或鞋袜等物,谓之“填箱”。也有的送些礼金,装在红封套里。上书“奁敬×元”。
女子出嫁要陪嫁,奁具名目繁多,其丰俭因女家贫富而异。1924年6月,顾颉刚先生在北大《歌谣》周刊上发表一篇文章,罗列了光绪十五年(1889)苏州地区一场婚礼的“奁目”:铜、锡、瓷、牙、竹、木各式器具齐全,粗略统计,有箱子四只,面盆、脚炉、茶炊等铜器二十四件,汤盅、酒壶、茶瓶等锡器四十一件,茶碗、大盆、汤碗等瓷器一百三十五件,箱橱、妆台、浴桶等木器五十一件,丝箩、提篮等竹器六件,另有团圆镜等各式镜子,象牙筷等牙器及床上用品等多种。
过去在湖北天门一带,女方陪嫁有“一堂一房”的规矩,即堂屋和洞房家具均由女方陪送,而男家过礼则须“整猪整羊”。于是,“一堂一房”、“整猪整羊”,成为当地小康之家过礼及陪嫁的标准。京山一带陪嫁,除居家用品之外,还流行陪送风车、水车、锄、镰、耙等农具。在公安等地,陪嫁中必有八把大交椅,专置于堂屋,以示娘家气派。随州习俗,嫁妆有三件头、四件头、五件头之分。每件均为双数,各件均系居家用品。竹溪一带则分为三抬、四抬、八抬乃至二十四抬。当地有“八抬猪,八抬羊,八抬嫁妆送姑娘”的俗语流传。
新中国成立(1949)以后,传统的重嫁妆的观念和习俗并没有发生多大变化,只是在五六十年代,物资供应极为紧张,条件较差,许多机关、事业单位都实行供给制,“彩礼”、“嫁妆”根本无从考虑,往往是两只单人床一并就成家了。即使在农村,多数青年男女也不刻意追求物质条件,有了最基本的生活用具就可以了。购置嫁妆的费用仍是由姑娘的家庭支付的,但姑娘多年来靠自己的劳动,已为家庭攒得不少收入。如果新娘是在国营企业或是公社劳动成员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在父母同意的前提下,她会把工资的绝大部分用来置办嫁妆。在一般工人或农民家庭,嫁妆的内容和数量还和中华民国期间通行的标准差不多,主要是个人生活用品。但是所有的东西都必须是新的,装在两只木箱里。“嫁妆”已经成了男女双方为打造婚后小家庭生活,各自所作物质准备的代名词。
上世纪70年代情况有所好转,尽管一些紧俏商品仍凭票供应,但已开始进入寻常百姓之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重嫁妆的传统风气又开始抬头。“奁目”是一个时代生活水准的最直接的表征。当时有“三转一响三十六只脚”的说法,结婚成家要准备自行车、缝纫机、手表、收音机即所谓“三转一响”,还要准备双人床、衣柜、衣橱、床头柜、梳妆台、写字台、方桌及四把椅子,这些家具总共有36条腿,即所谓“三十六只脚”。即便是在北京郊区农村,嫁妆也讲究有“八条腿”,这指的是大衣柜和五斗橱这两件大家具。此外,还有电视机、冰箱、自行车、大座钟、手表、电扇、餐具、花瓶、瓷茶具、桌布、玻璃杯、化妆品、成箱的衣服等等。在这种情况下,男方家庭事先给了她一些礼金,使她有可能提前买到这些在农村里显得很阔气的嫁妆。
民俗学者陈勤建先生曾三度参加上海郊区一亲友嫁女。1979年嫁女,农村经济刚好恢复,嫁女花费一千五百元;计有自行车、缝纫机、六条棉被和其它床上用品。1981年二女儿出嫁,花费三四千元,到1984年三女儿出嫁,大衣橱、五斗橱、沙发、自行车、电扇、洗衣机、电视机,应有尽有,外加十条彩被,二条鸭绒被及其它床上用品。嫁妆摆堂,整整放了两屋子。据说因电视机是黑白的,还特地在嫁女箱柜中放上数量可观的压箱钱。此事在当地热闹了几天,纪录很快被打破了。一位卖葱姜的女儿出嫁,专程从市区叫了二辆出租小轿车,越过黄浦江,在乡镇上兜风,酒席摆了三天三夜,嫁妆光彩被就有二十四条。要知道,这不是家招女婿,男家排场还没有算上。
浙江、杭州一些地区所有的嫁妆中,一只红漆马桶是必不可少的,而且几乎是头等重要的。马桶叫做“子孙桶”,用马桶作象征物,显然一是因为它与生殖器官常常接近,二是因为这个桶状的东西与妇人的孕育器官和生产通道相似。马桶中要放进枣子、花生、桂圆、栗子、荔枝,取“早生贵子”、“五子登科”之意,还有的用五只红鸡蛋放入马桶,亦取“五子登科”之意。送“子孙桶”不但是祝愿男家早日生子,而且男家亲友中如有久不生子者,也可以向主人要“子孙桶”中的红蛋和喜果吃。据说,吃了很快就会有喜,就会生男孩。
许多地方俗规嫁妆不能称“送”,以避“送上门的货不值钱”之忌,故俗谓之“发嫁妆”。发嫁妆,是展示女家风采的最佳时候,故各地都盛行张扬和炫耀,流行着“亮嫁妆”的风俗,有些地方说是“摆架子”。
广东人发嫁妆的情景火爆异常,铺张奢侈,炫耀而繁琐。出嫁前一天,女家就将嫁妆发到男家,做嫁妆的工钱由男家支付,曰“搬嫁妆”。豪门送奁,用大灯笼上写明“×府送奁”或“×府双喜”字样,向仪仗店雇佣人夫,将所有妆奁一一用红绳拴牢,或置于下柜(用以载乘物品,形同方桌)上,或以食箱盛载,或担或抬。嫁女的妆奁,应有尽有,从厅房中的家什、床上用品、衣服箱柜、厨房用具、便溺洁具、香案锡器,样样俱全。别具一格的是与嫁妆同行备有一份《奁仪录》,上面将所有陪嫁之物一一列录,以示慎重,丝毫也不怕繁琐。男家收到嫁妆,要对照奁仪录件件清点,并必须回一张“敬贮佳奁,禺子婿某某载拜”字样的红柬帖。《奁仪录》以绫裱面,起首二页是洒金红纸,其余每页都是红纸印金色间行。首二页通常写着“荆钗裙布”或“荆布家风”四字。再后是分类:锡器、银器、家什、顾绣、玻璃、花瓶、镜屏、时钟、箱笼、床铺被褥、卫生洁具等。豪门大户还有屋契、田契、当押招牌及侍婢等等。小户人家也有谷箩、米箩、食箱、刀剪、秤尺等。
浙江金华、东阳一带,在迎亲日发嫁妆。喜日清晨,女家便把所有的嫁妆就一一搬到场院,从木制家具到竹器制品,从生活用品到家用电器,统统用红绸捆扎,上面放上松柏、万年青、红绿纸屑,扎成抬扛,排成队列,然后燃放爆竹,众乡亲闻声赶来围观评议,热闹非凡。吉时一到,媒人带领着男家派来的迎妆队到来,先将男家委托她带来—的利市红包送给女家,以支付女家掌厨、烧水、梳新娘头以及打发乞丐,再送上猪心、红烛等礼。这时,女方才举鞭炮,让嫁妆起程,发往男家。有趣的是媒人要肩扛数根翠竹,谓之“子孙竹”,在前领路,一路不停地放着鞭炮,张张扬扬,浩浩荡荡地前往男家。在湖州一带,当女家把嫁妆发到男家后,由男方根据嫁妆的多少,包“行嫁包”给扛嫁妆的人,然后把嫁妆件件摆开,陈列于堂屋中,放鞭炮,招呼亲友、邻里都来观看,俗称“亮嫁妆”。
说起“亮嫁妆”之俗,以广西荔浦一带最为奇特。按当地俗规,亮嫁妆在洞房内进行,俗称“开嫁妆箱仪”。仪式在婚宴后,新人敬茶完毕举行,由舅爷(没有舅爷的由伯爷或叔爷代替)主持。准备开箱前,舅爷高唱:“左边箱,右边箱,金子银子亮堂堂”。唱毕打开箱子,一边拿出箱内的物品,一边高唱嫁妆名称。拿一件唱一声,每拿出一件东西都随带出一些撤在箱面上的纸钞、硬币,哨哨落地,满屋飞扬。在围观者的“喔!喔!”声中,洞房里呈现热烈的气氛,显示娘家的富有。舅爷把拿出箱的嫁妆交给一位专门接物的人,在洞房的床上、桌上、地上一一摆开,让众人观看一番,以示体面。箱中除值钱的细软之物,手工绣品、衣料、日用品外,还有几样必不可少的陪嫁物:一小扎火柴,一小包食盐,一小瓶油、醋、酱,以示新娘勤俭能干,治家有方,同时炫耀娘家赔嫁齐全,吃、穿、用样样不愁。
上海南汇一带,在迎亲日前一天发嫁妆,有“填箱”之俗。按当地俗规,新娘的红绿被须由嫂子缝好,父母把陪嫁给女儿的被头、土布、衣服、头巾等一一递给阿哥、阿嫂,由嫂子打成铺盖放到嫁妆箱中,以示这些东西都是哥嫂同意后陪嫁给女儿的,以免日后家中产生矛盾,谓之“填箱”。然后嫁妆置于堂屋,点上红烛。男家迎嫁妆的人来到后先付女家请各种师傅的开销,而后由阿舅开始发嫁妆。首先发一只子孙桶,发时说,“一眼眼破家牲椰拿仔去(即一点点破东西你拿去吧)”,然后大家才能动手搬嫁妆。有趣的是,当地俗规嫁妆一不能挑,二不能抬,也不能扛,一律用手拿。拿了嫁妆出门后一定要朝东南方向走,半路上嫁妆不能转手又不能停,而且明显很轻的物件也要装出很重的样子;明明不远就到的,却偏偏兜远路走,俗称“兜青龙”,其实是炫耀炫耀,故意“摆架子”。(北师大文学院教授、民俗专家 万建中)
苗族婚俗
苗族一般是一夫一妻小家庭,男性长者为家长,弟兄长大结婚后可分家,父母年老由子供养。婚姻有父母包办和自由恋爱两种形式。包办婚姻,通常女大男小,一般在姑娘几岁时,由男方父母送与幼女一套衣裙等即为议定终身,此种情况,双方多有亲戚关系,待姑娘长大正式结婚时,男方要付一定银钱作身价,娘家要以一头牛或一日猪作嫁妆,以供姑娘到男家饲养。 自由婚姻,各地苗族所采用的形式不一。彝良、永善一带苗族保有青年男女"批若"(类似公房)的自由恋爱习惯;楚雄部分苗族中保有"姑娘房";昭通部分苗族保有"逛花房"和"踩月亮";金乎一带苗族保有"游方"(类似贵州苗族的"摇马郎")。无论何种形式,青年男女一般都通过对唱山歌选择配偶。其选择方法是:倘若某一小伙子看中某一小姑娘,小伙子便撑一小花伞覆罩小姑娘,开始,小伙子首先主动唱上两调求爱山歌,如果小姑娘也有情意,便以山歌对答,反之则以无言对答或躲开小伞表示拒绝。
求爱山歌多半是随编随唱,歌词内容视对方追求深度而不断变化。开始一般以相互询问对方家乡风土人情入手,进而询问对方姓名年龄和家庭情况,再以挑逗口吻试探对方是否已有情人,经过一定了解,双方转为对白,如此由浅入深,数日即见分晓。 双方如果情投意合,男方即要求父母求媒成亲。如有男女愿意缔结婚姻,但父母不许者,则女随男奔,男匿女于其亲戚家,然后使媒人告知父母。婚前,男子要赠与女子颈圈或其他银制饰物,女子套于颈上的颈圈越多,父母越觉光彩。抢婚:苗族结婚形式除通常所流行的男家迎娶、女家陪送之外,在昭通的"花苗"、马关的"红苗"、麻栗坡的"白苗"、金平的"黑苗"以及楚雄部分地区的苗族中,不同程度地保有抢婚习俗。抢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男女双方自愿基础上的抢婚;另一种是当男方看中某一姑娘时,不管是否愿意,便强行抢劫。 前一种抢婚是在男女双方恋爱成熟情况下的一种象征性的仪式,抢法是由男方事先选派几个青年好友到女方村寨旁等待姑娘出门,便把姑娘抢走,女方兄长一旦发觉,要作追赶,追至男家,男家便以酒饭款待追赶者,或赠与追赶者若干银钱礼物,然后将之打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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