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陪嫁轿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陪嫁车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2、1063条的规定,在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认定为归女方所有。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若有财产的特别约定,则应依约定处理。
我国法律对于“彩礼”、“嫁妆”尚未有定义。实践中,一般认为嫁妆是指新娘带给婆家的钱财和物品的总和,这是由女方娘家支付的。彩礼,在一些地区又称聘礼,是指男女双方恋爱关系基本确定以后,按照当地习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财物,表示其欲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 ,中国古代的法律将由此形成的婚姻称作“聘娶婚”。
婚嫁之中男方要送彩礼、女方要陪嫁妆,不仅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而且在当今时代,仍盛行在我国的各个地区和城市。彩礼,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必须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给付的,其具有明显的习俗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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