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男方把女方的嫁妆家具,家电都卖了怎么办
结婚时,女方的父母出于对女儿的疼爱,陪送了大量的物品和财物,可能包括金银首饰、家具、家电、现金、汽车,甚至还有房产等。对于这部分财物,若需要登记的且仍登记在女方名下的,离婚时能不能分割?若能分,怎么分割。这需要根据结婚登记的时间与女方父母陪嫁时间的先后进行判断,若陪嫁在结婚登记之前,一般是女方父母对自己女儿的赠与,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男方无权分割。反之,则需要依据具体财产而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规定如果在结婚之后,女方父母出资为女儿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女儿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除非女方父母明确表示该不动产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不动产才为夫妻共同财产而进行分割;如果在结婚之后,女方父母陪送的家具家电等动产未明确表示是赠与给自己子女的,则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动产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而进行分割,并且在平均分割原则下,适当照顾女方。在实际生活中,已给付的彩礼可能已经用于购置嫁妆并用于双方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转移为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你们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掉了。
老公要卖我的嫁妆
这样的婚姻是没有出息的婚姻,才结婚几个月就开始变卖属于自己的东西,难道缺钱还差那千八百的,就说缺钱,新婚和谁张嘴不能几百花,缺钱到了这种地步,那以后的日子怎么过,难道要卖老婆吗?要是真这样,老婆我收你看。
嫁妆卖了会怎么样
嫁妆卖了夫妻俩的日子就难过了。
嫁妆是女方自己的财产,多是结婚前,女方家里陪送的财物或东西,属于女方所有。如果两口子的日子过成需要用妻子的嫁妆钱,说明家里已经很困难了,未来的日子要是没有转机,怕是难过了。
如果嫁妆是被男方偷着卖的,说明两家少不得为这事好好谈谈,那这以后的日子只会更难过。
老公拿我结婚首饰去卖了,怎么处理?
首先,要询问老公原因,是不是有什么意外事故需要钱。或者是有其他的原因
其次,老公拿你的首饰去卖有没有经过你的同意,还是说他偷偷拿去卖后被你发现。
最后,了解了以上问题,你的心里想法。若是有急需用钱的地方,拿首饰去卖可以理解。但需经过你本人的同意。毕竟这是结婚的首饰,对于女人来说都是有纪念的意义的。若没有经过你的同意,我认为是一件很过分的事情。如果是他偷偷拿首饰去卖后被你本人发现,那这就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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