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彩礼是给女儿还是给父母
彩礼问题困扰着越来越多适婚年龄的年轻人,现如今大多数人对彩礼的印象都是某某地天价彩礼,还有许多即将举行婚礼的家庭因为彩礼问题而谈崩。彩礼通常是结婚时男方赠与女方的,那结婚的彩礼是给女儿还是给父母?
大家都很好奇法律对彩礼的规定,其实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严格规定彩礼的数额以及彩礼的归属,但法律对彩礼的归还问题有相关的解释。结婚时男方赠与女方的彩礼本是习俗,女方本人拿彩礼或是女方父母拿彩礼都没什么问题,这都不会对将来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权利产生影响。
现代彩礼越来越影响甚至决定着两个家庭的婚姻情况,如果大家对彩礼的处理都满意,两家人和和睦睦,如果一家对彩礼不满,婚约消散、父母关系恶化等事情常有发生。 对于彩礼女方父母大致可分有一下几种情况:
1、全部返还彩礼还要再给出嫁妆;
2、用彩礼买嫁妆或是直接将彩礼作为嫁妆还回去;
3、彩礼给女儿一部分,父母自己留一部分;
4、女方父母将男方的彩礼钱全部归为己有,这种做法也被人称为“卖女儿”。
通常情况下,如果女方家庭还行,父母也比较开明,这彩礼钱多半会交给女儿来管,有些父母还会叮嘱女儿将这彩礼钱给自己留些,以免将来要用到。自家女儿的结婚是何等重要?看着女儿生活幸福父母也开心,把女儿的彩礼钱扣下显然不是很好,不仅可能影响女儿、女婿的婚后生活,还可能影响自己与女儿的和谐相处,寒了女儿的心。再说,彩礼和嫁妆大多是父母给子女组建新家庭的启动基金,为人父母难道不希望自己的孩子生活美满吗?
当然现实中也有部分父母会将彩礼钱留下一部分,或是迟点婚后再返还,但我建议父母与女儿协商一下,以免女儿、女婿心里介怀。而对于有人说的父母将彩礼全部归为己有这种事情,生活中还是属于少数情况。无论是彩礼还是嫁妆,更多是给小夫妻的,经常把彩礼钱用在小夫妻两人的新家庭里面。如果女儿在彩礼归属这方面与父母发生分歧,最好好好坐下来敞开聊一聊,共同处理好,不然婚姻可能会因为彩礼这方面发生一些令人不愉快的事情。
结婚彩礼是父母给女方,还是儿子自己出
既然结婚,说明已经是成年人了。谁结婚谁承担天经地义。父母自愿,没有法律义务。
结婚的礼钱应该归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中,明确规定了离婚时彩礼的分割问题,也是法院支持的情形,有三种,①未办理结婚证的;②已经办理了结婚证但没有共同生活的;③婚前给付的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些都是说的结婚前的彩礼,对于婚礼上和婚后的赠予彩礼怎么分割并没有规定。
大家都知道,婚礼上的彩礼也是非常普遍的,双方父母的大红包、金银饰物或者亲友的礼金这些的赠予,都是归类于彩礼的。那么怎么分割呢,一般情况,①陪嫁的财物是属于女方的;②婚礼上的彩礼或者礼金,如果婚礼是在结婚证领取之后办理的,那么婚礼上的礼金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配,彩礼的话,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话,那就是对男女双方的赠予,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也是要平均分配的;如果婚礼是在结婚证领取之前举办的,这些彩礼或者礼金就是女方收取的归女方,男方收取的归男方。
根据有关规定,已经登记结婚但是尚未共同生活的,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婚后的赠予,没有明确归个人的就是共同的,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个人自己出资购置、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但是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是可以有所差别的,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比如:女方的化妆品、衣物等等、男方的衣物、手表等,这些虽然有些也是价值不菲,但是属于个人物品的还是不参与分配的。
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婚礼上或者婚后的彩礼,在离婚时的处置都是由结婚证的办理时间决定的,办理之前和办理之后是不同的,也就是法定的夫妻关系的建立和婚礼的举办时间前后顺序很重要。
结婚彩礼嫁妆是共同财产吗
结婚彩礼嫁妆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司法实践中,嫁妆一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女方为结婚购置的嫁妆,虽然是在结婚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但夫妻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入。购买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一方婚前个人的收入。在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该类财产的归属一般不持异议,认为女方陪嫁的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男方购置财产就是男方的财产。这样处理起来也比较符合风俗习惯,当事人容易接受,也可以避免矛盾激化,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彩礼应该归父母还是归自己?
彩礼这个东西的归属权应该还是女方自己的,而不是给女方的父母家人。
虽然说父母养育了女儿那么多年等到孩子出嫁得到这一份彩礼也是可以的,但是反过来想一下,如果说每一份的彩礼都留给女方的父母的话,不一定男方就能够给的那么情愿了。如果是女方自己收着的,那么至少这个彩礼是在自己的媳妇手中,以后结婚了还是用在这个家里面的,但是如果给的是女方的家人,那么就不可能想到的。而且有些家庭有儿子的情况,父母拿这份彩礼来给自己的儿子贴补,我想这不是自己的女儿女婿愿意看到的。
除此之外,女儿结婚所得的彩礼钱给女儿自己要好一点。如果让父母收着这份彩礼钱感觉有点像是卖女儿的感觉,不论是听起来还是看起来都不好。而且一个女人在另一个家庭要站稳脚怎么能够一点经济基础都没有呢!将彩礼留给自己的女儿出嫁然后再加上一些嫁妆,这样她自己以后再另一个家庭想要好好的生活的都是有底气一点,至少有了这些以后不论发生什么自己都有一个保障。
所以说彩礼的归属权还是应该是自己,父母既不缺这份彩礼,不会因为多了这一份彩礼就能够怎么样,但是自己就不同了。而且彩礼彩礼本身就是为了迎娶这个人而准备的聘礼当然还是随着出嫁一起全部都给女方自己会更加的本身这个词的定义。虽然也有一些父母没有这样做,但是很多心里面更爱自己女儿的家庭都是将彩礼直接给自己的女儿的。
结婚之前,男方下的彩礼是给女方,那女方的嫁妆给谁?
给女方父母,嫁妆是女方的。
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此时仍应考虑当事人送彩礼时的目的性按照《解释(二)》第十条第(二)、(三)项的立法本意,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酌情返还。
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扩展资料
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上述规定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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