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21年彩礼标准是多少?
2021湖北彩礼标准:根据各地彩礼标准综合来看,湖北省的彩礼标准是5万-8万之间,部分家庭会有十几万的情况,基本上女方都会如数返回彩礼钱甚至还会陪嫁更多,除去少数情况需要帮衬家中弟弟,男方拥有一套房子是最基本的,一般家电车子女方可能会陪嫁。2021湖北各地彩礼一览表1、武汉武汉妹纸家里基本没过多要求,女方家里如果条件好不要彩礼的都有,基本是给几多是几多。一般的话男方给10万彩礼+三金是标配,女方自己也会陪嫁,车、装修、家具什么的都有。武汉岳父母希望男方人品好、工作好就可以,房子的话最好有一套。(注:三金是指金项链、金戒指、金耳环、金手镯的其中三样)2、十堰提亲一般带6样、8样、12样礼物。烟酒鲫鱼苹果肉苗条橙子什么都有,如果提亲当天女方家有亲戚小孩那天去也要提前问好,要给小孩准备200左右的红包。礼金也要准备好,10001起步,31800或者更多,这要看经济能力,还要给女方准备五金首饰,没有经济能力三金就行,要和女朋友商量。3、黄石黄石结婚大部分都是男方全包,彩礼包括婚纱照、婚宴、房子装修。有钱就10万,没钱就4万,总之要凑双数。4、恩施彩礼一般6000左右,有的地方有认亲的说法,就是男方或者女方到对方那儿去之后,给对方要求认的亲戚红包,然后以后如果家里有事儿的话认过亲的人给人情的时候要多给。然后家具之类的一般是男方家里准备好,再就是结婚之前男方要把女方带着去买套新衣服,全套哦,包括所有身上穿的,当然,男方也要买一套的。如果对方家里是少数民族的话,可能还会有特有的习俗。5、咸宁农村5至10万之间,一般8万左右,城里8至十几万。6、襄阳最近两年都在5~10万,一般都是5万。7、鄂州鄂州彩礼要看两个人的感情程度和丈母娘的态度,也要个五万十万的,最重要的一点是要有房。8、随州其实随州比较简单,彩礼10万左右就行,其它自己商量。9、荆门如果家庭不是很困难的话,彩礼即嫁妆,一般会全额退回有的甚至会倒贴,只是象征性的先收着,如果什么都不带过去,嫁过去的地位自然就另当别论了。10、孝感在八万到十万之内,不过也要应家庭条件而议,如果在农村就差不多,如果是城市那就不够,总的来说没十多万是很憋屈的。11、黄冈看未来丈母娘说多少,3.5万不嫌少,上十万不嫌多。12、宜昌宜昌妹纸大多家庭环境好,很多不要彩礼倒贴嫁妆。彩礼3至8万都有,一份心意。还有彩礼3万陪嫁28万的都有,当然也有彩礼10万陪5万的,也有一些结婚女方倒贴钱的情况。13、荆州荆州这里礼物和女朋友商量一下,有几家要走,一般烟、酒是少不了的,给父母的礼物在4000左右,或者跟妈妈买衣服、首饰、爸爸买皮带或者皮包等礼物,烟酒等最好都是双数。彩礼是5至10万,三金也是要有滴。
女方结婚时陪嫁的8万元钱属于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吗?
我感觉属于~!就像男人在结婚前买的房子一样~这房子也是在没结婚前男方自己买的都是共同财产~这个也不例外~
除非你没结婚之前就以自己的名义存在了银行!
结婚要多少彩礼合适?8万算多吗?
彩礼是一种礼节仪式,金额多少,建议以当地风俗习惯和双方家庭经济条件为准。
彩礼,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一般为结婚的时候男方给女方的钱或物。 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
西周时确立并为历朝所沿袭的"六礼"婚姻制度,是"彩礼"习俗的来源。这种婚姻形式直到中华民国都有延续。有些地方习俗称为纳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礼之后,婚约正式缔结,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时,若女方反悔,彩礼要退还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则彩礼一般不退。在买卖婚姻中,彩礼表示女子的身价,有的地区和民族直称为身价礼。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
彩礼在在今天的互联网中,还指朋友之间互赠彩票、祝福的一种行为,例如为朋友送上几注彩票和一段图文并茂的祝福。
彩礼问题所引发的社会矛盾正日益受到关注,一些地区为此开展了多种行动进行整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中的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有些地方习俗称为纳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礼之后,婚约正式缔结,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时,若女方反悔,彩礼要退还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则彩礼一般不退。
在买卖婚姻中,彩礼表示女子的身价,有的地区和民族直称为身价礼。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但是在法律上不成立。
法律规定
“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婚前给付彩礼[1]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
这种婚姻形式直到中华民国都有延续,但当时在1934年4月8日中央苏区颁行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中,已有了废除聘金、聘礼及嫁妆的规定。新中国成立后,我国1950年、1980年《婚姻法》和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均未对婚约和聘礼作出规定,且都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但目前我国很多地方仍存在把订婚作为结婚的前置程序,在农村尤盛。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订婚的彩礼也在不断提高,小到金银首饰,大到上万元的现金、汽车、住房等。一旦双方最终不能缔结婚姻,则彩礼的处置问题往往引发纠纷,诉诸法院的案件也逐渐增多。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还规定了离婚彩礼返还的条件,其中第(三)项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是返还彩礼的一个条件。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据此,“生活困难”应当是指绝对困难,而不是相对困难。《解释(二)》第十条中的“生活困难”的理解也应当与上述解释一致。即所谓绝对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
返还彩礼
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参考资料:
1、关于彩礼知识大全 . [2014-8-14]
2.沉重的彩礼 . [201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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