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男方给的彩礼能要回来吗?
在我们国家很多地方,谈恋爱的双方有给彩礼和嫁妆的习俗。首先要声明的是这种习俗是一种陋习,随着时代的发展应该被逐渐淘汰掉。但是现在的状况是很多地方还盛行这种遗风陋俗。
按照婚姻法解释的规定,同居分手后,彩礼是可以要回来的。在给付彩礼后悔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或者说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的确没有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的或者是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也可以以此为要求返还彩礼。
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时间较短。不愿再继续共同生活的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一定损失的对方,当事人要求返还彩礼的,按照公平原则,彩礼的一部分理应返还,若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生活时间较长,在婚约解除之后,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时不能够片面的引用婚姻法解释的规定,判决女方返还男方财产应该充分考虑女方遭受的损失。
最后就是在恋爱中以礼物的方式赠与对方的物品或者财产是不予返还支持的。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彩礼的内涵,但实际中有很大争议,通常按照彩礼是缔结婚姻的前置程序,最终目的是为了婚姻的观点在恋爱中相互赠送的礼物,只是维系感情的一种方式。很难说是为了婚姻的目的,所以赠送的礼物不属于彩礼的性质,不能够按照彩礼要求返还。
嫁妆给了婆家还能要回来吗?
能,01.一家人关系很好,又不是离婚的时候,要回嫁妆实无必要。难道老公弟兄多个?各打各的小算盘。02.女方要彩礼50万元,还给了男家。又陪嫁一车30万元、现金30万元,婚后又拿出10几万买房周转金,说明女方较富有,物质基础较好。自己陪嫁已公开,受世人称赞。在农村,一般女方要彩礼10几万元,陪嫁较少。03.小两口婚后想建立自己的小金库,这时想起陪嫁。你可与丈夫商量,让老公出面。老公向父母要钱,我看可以。把30万元要回,把在老公手里,你当媳妇花的也便易。
陪嫁的东西可以拿回娘家吗
1、把自己的陪嫁带回娘家,可能对于婆家来说,会有你不想待了的感觉,而且在以前,有说法“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所以女方的物品都属于婆家了,再带回娘家就不是很好。
2、把陪嫁带回娘家还有妨碍娘家运道这一说,这也是因为以前的很多时候,女子都是有很多兄弟姐妹的,父母大都是跟儿子生活的,你的娘家的主事人很可能是你的兄嫂了,所以把陪嫁的被子带回去,他们可能会有意见。

其实嫁妆不管是钱还是物品,是娘家给你的体己钱,属于你的个人财产,所以你要拿回娘家时完全可以的,不过前提是你的老公不会有意见。因为虽然这笔钱是属于你的,但是婚后你们作为家庭的共同体,经济上的之处还是要彼此告知会更合适一些,以免在经济状况不佳的时候,伤害彼此的感情。陪嫁的物品,只要你娘家愿意给你腾位置,你拿什么回家都是可以的。

现在不管是陪嫁的被子或者什么其他物品、钱财等等,拿回娘家都是没有什么忌讳的,不要迷信一些早年的传统说法,可能这些说法在当时出现有自己的历史意义,但是发展到今天,完全没有必要拘泥于这些。
未同居未领结婚证嫁妆可以要回来吗
未同居未领结婚证嫁妆可以要回来的,嫁妆是女方的私有财产,离家时可以自行带走属于自己的嫁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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