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嫁妆归谁所有
彩礼嫁妆,双方没有明确的夫妻财产约定的,属于女方个人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彩礼是中国的一种结婚风俗,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的聘金、聘礼等,一般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嫁妆是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吗
法律分析:女方嫁妆是不是属于个人财产,要依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是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取得的,嫁妆一般是女方个人婚前的财产,或者办理结婚登记后取得,但明确是赠与女方的,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1、处理权平等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
2、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该处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该善意第三人。
3、承担一定的义务
家庭生活的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不足时,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分担。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所负债务,由共同财产清偿足时,则由个人财产负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嫁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这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我国还没有统一的立法,现在一般的处理方式认为嫁妆是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为是赠与行为。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嫁妆是给男方还是女方
一般来说在结婚的时候,男方准备彩礼给女方,那么女方也应该准备嫁妆然后带到新家中。女方准备嫁妆主要是为了在结婚之后,女儿和女婿能够生活地更好,这样可以稍微减轻一些生活负担,这也是中国传统的婚礼习俗。
而女方父母为女生准备的嫁妆,除了钱之外,还会准备一辆车、家电家具、床上用品或者是一些首饰之类。准备嫁妆也是为了不让女儿在婆家受到白眼,所以多少都要准备一些嫁妆。有的女方家庭经济条件不是很好的话,可能会贴补一些钱给女方添置嫁妆,避免女生受委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2020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法释〔2020〕22号。
有关彩礼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嫁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情况下要根据作为嫁妆的财产给付的时间来划分,也就是根据登记结婚与嫁妆给付时间的先后不同,该财产的认定也不同。如果说嫁妆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前,父母赠与女方的,一般会被视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在登记结婚之后给的,那么一般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赠与时赠与人明确表明是赠与女方一方的,那仍然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嫁妆是房产等不动产,那么还需要结合相应的法律规范做更具体的讨论。《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被750篇案例引用(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嫁妆是女方个人财产吗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及原则,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
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陪送的嫁妆就属于父母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妆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一方,陪送的嫁妆就如前所述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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