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佛门金身啊?还有法相。
佛门金身:就是佛门中高僧圆寂后肉身不腐,成为“全身舍利”这一现象就称之为佛门金身。
法相:指诸法之相状。包含体相(本质)与义相(意义)二者,意指庄严。
佛门:依三论玄义,知菩萨之造论,即为开显诸佛之教门,此教门即法门之意。后代‘佛门’一语,主要为佛教对于儒、道二教之自称。
肉身舍利:是佛教一个特有的现象,是指修行到一定境界后,身体会与世不朽,永存世间,在佛教中认为其是精神力量的作用,而现代科学往往认为其也是借助了一些材料,由特定的步骤制成,但目前尙没有明确结论。而随着佛祖舍利在中国被发掘,舍利研究必将揭开新的篇章。
法相是什么意思?
“法相”是佛教术语,指诸法之相状,包含体相(本质)与义相(意义)二者。“法相”与“法身”的区别在于法相是一个包含外延与内涵的,是法的象;法身好比道的法则法身法相包含分身,分身也反包含之。
民国以来,最先由欧阳渐居士提出了法相与唯识分宗的意见,即是要把法相与唯识,作分别的研究。问题提出后,即引起太虚大师的反对︰主张法相唯识不可分,法相必归宗于唯识。一主分,一主合,这是很有意义的讨论。民国以来,在佛教思想上有较大贡献的,要算欧阳氏的内学院和大师的佛学院,但在研究的主张上便有此不同。
内容简介
先说到两家的同异,主张要分的,因为内学院在研究无著、世亲的论典上发现了它的差别,即是虽都谈一切法,却有两种形式︰一是用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的蕴处界来统摄一切法。一则以心、心所、色、不相应、无为来统摄一切法。
因此方法的差异,他们觉得《集论》、《五蕴论》等是法相宗;《百法论》和《摄大乘论》等是唯识为宗。应将它分开来研究,所以他们说法相明平等义,唯识明特胜义等十种差别(见〈瑜伽师地论序〉),以显其异。
虚大师以为︰法相唯识都是无著、世亲一系,法相纷繁,必归到识以统摄之,否则如群龙无首。因觉分宗的思想,不啻把无著、世亲的论典和思想割裂了。
实在说,两家说法都有道理,因为无著、世亲的思想是需要贯通的,割裂了确是不大好。但在说明和研究的方便来说,如将无著系的论典,作法相与唯识的分别研究,的确是有他相当的用意。
佛教中的“法”和“相”是什么意思
佛教对“法”的解释的是:“任持自性、轨生物解。”这就是说,每一事物必然保持它自己特有的性质和相状,有它一定轨则,使人看到便可以了解是何物。
例如水,它保持著它的湿性,它有水的一定规则,使人一见便生起水的了解;反过来说,如果一件东西没有湿性,它的轨则不同于水的规则,便不能生起水的了解。所以佛教把一切事物都叫做“法”。
相(巴利文与梵文:lakṣana,或nimitta),又译示相,佛教术语,源自古印度哲学,指能表现于外,由心识观察描写的各种特征。意指事物能被六根与六识所认识的特性。用这个名词可以形成其他的复合名词,如空相(śūnyatā-lakṣaṇā)。
佛经中常见到的“一切法”、“诸法”字样,就是“一切事物”或“宇宙万有”的意思。照佛教的解释,佛根据自己对一切法如实的了解而宣示出来的言教,它本身也同样具有“任持自性、轨生物解”的作用,所以也叫做法。“法”有许多含义,且所指的范围极广。
然而佛教中所谓的一切法,是指所有一切存在的东西,但原始佛教时代则只限于生灭变化现象的法。用五蕴、十二处、十八界表示一切法时,是指在所有时空中我们所认识的现象界。也就是作为一切法的‘事物’是‘无我性的事物’‘并不具有“实体与本体之类的形上学存在”的现象界事物’。这就是法的第四个定义。
‘无我性’除了有上面的解释之外,还显示了佛教的基本立场。这个无我性与大乘佛教的‘空性’、‘空’相同。关于‘无我’和‘空’,就像‘诸法无我’法印所说征那样,在理论上不承认实体本体,也不承认一切现象有固定性,在实践上要不执着,依法而自由无碍的活跃着。
在理论上,存在就是无我性。这个存在是没有实体的现象,因为不断地有生灭变化,所以不可将它执着为固定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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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梵dharma,巴dhamma,藏chos)】音译达磨、达摩、陀摩、昙摩、昙谟、昙无、昙。依据巴利注释书所载,法有四义∶
(1)因(hetu)∶指正确的因果关系、合理性或真理。佛教所谓‘缘起是法’即属此义,盖缘起的道理不拘于如来之出世或不出世,乃永远不变之普遍妥当的真理之故。又,此‘因’亦与规则、法则、道理等意相通。
(2)德(gun!a)∶指伦理道德、福善。即宗教上和伦理上的思想——善。指正义、伦理性。阿育王法敕所举的法即属此类。
(3)教∶指教法,尤其是佛法,亦即称教或佛陀的教法为法。又名八万四千法门,佛法僧三宝中的法宝即属此。佛之教是‘法与律’(dhamma-vinaya)的结合。法系佛之说法,即经典(经藏);律是作为教团规则的律藏。
以法为九分教或十二分教(十二部经)时,古来在狭义上仅指经藏而言,但尔后则泛指经律论三藏全体,于是乃出现广义的法。
总之,因佛的教法有合理性、伦理性,为显示理想、轨范者,故此教法当然亦包括前述之第一、二项。另外,法统、法嗣、法孙、法类、法系、法腊、法主、法号、法会、法幢、法雨、法水、法悔、法鼓、法灯等‘法’皆为佛法之意。
(4)一切法、物质∶即指所有的存在与非存在。有为法、无为法、有漏法、无漏法、善法、不善法、无记法、假法、实法、有法、非有法、色法、心法、心所法、心不相应法等‘法’属此类。又法相、法性、诸法实相、诸法无我等之‘法’亦同。
此系将‘根据各种标准所分类规定者’名之为法。又,作为法之定义的‘任持自性,轨生物解’,亦通于法之全体,但特别适合于此第四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
百度百科-相
佛家所说的“非法相”和“法相”是什么意思?
法相、泛指物质、也包括暗物质,非法相、是对物质永恒真实的否定。有为法、是私心执着上的一切行为;无为法、是无我无执着下的自然活动,前者做事有意,后者做事无心。
“法相”是佛教术语,指诸法之相状,包含体相(本质)与义相(意义)二者。“法相”与“法身”的区别在于法相是一个包含外延与内涵的,是法的象;法身好比道的法则法身法相包含分身,分身也反包含之。
【法相】
指诸法之相状。包含体相(本质)与义相(意义)二者。《大毗婆沙论》卷一二九云(大正27·674c)︰‘唯佛世尊究竟了达诸法性相,亦知势用,非余能知。’陈译《摄大乘论释》卷六云︰‘如来之智于法体及法相皆无障碍。’又《成实论》卷一〈众法品〉云(大正32·244b)︰‘阿难是大弟子,通达法相。’
卷二〈四法品〉云(大正32·250b)︰‘了义修多罗者谓是义趣不违法相,法相者随顺比尼。比尼名灭,如观有为法常乐我净则不灭贪等;若观有为法无常苦空无我则灭贪等,知无常等名为法相。’以上皆谓法的体相为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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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云:“于一切法。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法相:就是一切的现象、观念都是现象,是意识思想构成的一个形态。每个人意识里都有自己一个构想、幻想;幻想久了,变成牢不可破的一个形态,自己就会执著这种形态。这个就是意识思想境界里的形态,在佛学名词里叫做法。法包括了一切事、一切理、一切物、一切思想观念。
比如有些人认为大彻大悟,应该是一片光明,都在清净光明中,在一般人心目中,下意识已经构成了一个形态,将这种光明想象成光束、太阳光、灯光等这种类型的光明,所以在追求这种光明,因为心里认为这样的光明代表着大彻大悟。
再比如,在没有正确闻思之前,受到一些环境的影响,会认为修行就要去山里面,独自一人,或者是守着一个古庙天天敲着木鱼,这样的场景下的修行人才算是修行。如果要修行就必须抛弃一切,离祖离家,万事不管,实际上是自我认为的这种“修行状态”。
还有人认为入定了,就是一动不动的坐在好那里,什么也不想就是定住了,那不是入定,更不是佛法,那是自己的认知上面的不正确,不完整造成的。这个法相是自己想象的法相。甚至于说一切空了就是佛,空也是个法相,是个现象。
这也是自己意识不知不觉地落在了自我的法相之中。自我意识形成一个道的观念,一个道的样子,一个道的模型。
佛教唯识宗也称为法相宗,法相宗是先从现象界开始分析研究,现象界也就是世间一切事,所谓的一切法;最后研究到心理状态,研究到心性的本来,以至于证到整个宇宙。
也就是说,法相宗从现有的人生,现有的世界的相,加以分析,归之于心,然后返回到形而上的本体。如果套用佛学名词来说,这是从自己的身心入手,进而打破了身心,下到形而上的本体。
华严宗不同于法相宗,是先从形而上的宇宙观开始,从大而无比的宇宙,慢慢收缩,最后会之于心,是使你由本体而了解自己。这与法相宗的路线不同,但是佛学的名词都叫做法相,一切法相。
《金刚经》中佛告诉须菩提,你想证得无上菩提而成佛,应该要“不生法相”,在你的心里不要造作一个东西,你的下意识中,不要生出来一个佛的样子。每个人心里理解佛法的结果都不相同、所理解的清净也不相同,为什么不同?
因为是唯心所造,自己心意识生出来的,所以你不要自生法相,不要去找法相,不要构成自我意识的一个形态、一个观念摆在那里。如同盲人摸象,都没错,但单独拿出来说就是不对,那就不是大象。
不要将自己意识里所认为的法相认为成最终要追求的道。不生法相,就是不执著于任何法相,更不应该执著于自己造的法相。一切修行中的方法,都是要帮你度河的船,哪里有人过河之后还背着个船的。可是在没过河之前,这个船很重要,但要明白这个船不是最终的目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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